浅谈现场犯罪心理矫治的知识能力结构
2012-08-15李阳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心理
李阳
(重庆市公安局,重庆401147)
犯罪心理预防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条件,防止个体形成犯罪心理以及发生犯罪行为的过程[1]。它是通过给予个体的心理以某些影响,达到预防其发生犯罪行为的方法系统[2]。
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深入,社会对犯罪心理预防专业人才的需求日渐增强,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犯罪心理预防的专门人才。因此,建立专业的现场犯罪心理预防的人才队伍,有针对性地识别、干预个别人员的心理以避免其犯罪心理及犯罪行为的产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和保证。要建立一支专业的犯罪心理预防人才队伍,就要弄清楚犯罪心理预防专业人才的胜任力。我们认为,犯罪心理预防专业人才应该具备如下两个方面的胜任力。
一、现场犯罪心理预防人才的能力结构
(一)危机警务谈判能力
所谓危机警务谈判,是指在日常警务工作中,专职或者兼职的警务谈判人员在处置犯罪嫌疑人与警方形成对峙状况时所进行的谈判工作[3]。危机警务谈判专家在国外是指专业从事谈判的人员,谈判专家一般都是心理学专家,他们在危急情景下凭借专业技能通过与当事人进行对话来解除危机,危机谈判往往能起到化险为夷、不伤毫发的重要作用。
2004年,在俄罗斯北奥赛梯别斯兰市第一中学的人质事件中,恐怖分子与俄军对峙两昼夜,结果因为处理不当,谈判失败,造成至少250名人质死亡,700多人受伤,十多名俄特种兵战死的惨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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