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矫正中的裁决前调查制度
2012-08-15蔡雅奇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蔡雅奇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社区矫正中的裁决前调查,是指由专门机构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的相关情况作专门调查与评估,以供裁决时参考的制度与活动。这里的“裁”是指“裁判”,即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宣告缓刑的判决活动和对被监禁罪犯作出的是否准予假释的裁定活动;这里的“决”主要是指监禁机关对被监禁罪犯所作的是否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活动。裁决前调查制度分为三种类型:量刑前调查、假释前调查和暂予监外执行前调查。其中量刑前调查是最重要的、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判决之前,委托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相关情况作专门调查,可以称为量刑前调查。人民法院根据监禁机关提交的假释建议书作出假释裁定前,委托专门机构对拟假释罪犯的相关情况作专门调查,可以称为假释前调查。此外,监禁机关在对罪犯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前,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进行相关的调查,可以称为暂予监外执行前调查。
一、量刑前调查
(一)概述
量刑前调查,又称“审前调查”、“审前社会调查”,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管制、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等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就被告人的相关情况作专门的调查与评估,以供法院判决时参考的活动。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由于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无需……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