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客体关系心理治疗及对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启示
2012-08-15刘胜利
刘胜利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江苏南京210036)
客体关系心理治疗(Object Relations Therapy)是以英国独立学派代表罗纳德·费尔贝恩(Ronald Fairbairn)、唐纳德·温尼克特(Donald Winnicott)、米歇尔·巴林特(Michael Balint)和克莱因学派代表梅兰妮·克莱因(Melanie Klein)等人[1],美国客体关系学派代表克恩伯格、米切尔(S.A.Mitchell),以及继承克莱因思想的后克莱因学派代表贝恩(W.Bion)、罗森费尔德(H.Rosenfeld)等经过实证研究并创造出来的一种强调“治疗师—来访者”关系的深度心理治疗方法。其治疗模式是充分运用形成于治疗室内的“治疗师—来访者”关系来治疗来访者的精神心理疾病,把“关系”视为心理治疗焦点,帮助来访者重新获得健康的客体关系,促进来访者自体感的积极改变。目前,客体关系治疗在英美等欧美国家已经被广泛用于医院精神科、心理科以及心理诊所的临床工作中。
一、客体和客体关系内涵
“客体”(object),在弗洛伊德的古典精神分析理论中,指的是力必多驱力(libidinal drive)的目标,即可以释放心理能量的潜力。后来,客体关系理论家们继续沿袭使用了传统精神分析中“客体”这一术语,但是他们对这一术语的概念解释与传统精神分析有很大不同。奥图·克恩伯格(Otto Kernberg)将“客体”概念解释为“人类客体”,也就是和他人之间的关系,并且关系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内在客体和外在客体,但本质上主要指人际互动[2]。
客体关系(Object Relation),即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关系[3]。这些关系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本质上都是与他人的互动。就是“自我——对象客体”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被认为形成于前语言期,也就是0~3岁之间[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