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铁治安防控体系构建的原则与要求
2012-08-15裴佳黛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裴佳黛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河南郑州450053)
中国高速铁路的建设始于1999年所兴建的秦沈客运专线,经过10多年的建设和对既有铁路的高速化改造,中国目前已经拥有全世界最大规模以及最高运营速度的高速铁路网。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国内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速铁路里程已经接近1万公里[1]。高速铁路开通以来,安全成为高铁运行的第一要素。从技术层面上讲,高速铁路的安全和速度并不矛盾,它是以一整套高科技系统、设备和管理作保障的。但是,高速铁路运输外部环境中的社会因素、环境因素、人员因素因存在不确定性,必然会给高速铁运输带来潜在的危害性,从而降低高速铁路安全性。因此,铁路公安机关要针对高铁运输外部环境开展治安防控工作,既要发挥铁路部门的作用,还要依靠高铁沿线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群众的力量,做到路地结合,齐抓共管,形成一套高效、实用的治安防控体系,共保高铁运输安全。
一、高速铁路治安防控体系
治安防控体系是指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据系统论,运用社会控制理论和系统工程方法,整合内部警力与社会资源,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全时空巡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方式,以刑侦防控为首要环节,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信息共享、协调有序,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能对社会治安实施综合控制的警务工作系统[2]。特别是对预防和控制治安问题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治安防控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