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陶行知德育观与课堂教学原则
2012-08-15刘锦艳王志庆房晓敏
中国校外教育 2012年10期
◆刘锦艳 王志庆 房晓敏
(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论陶行知德育观与课堂教学原则
◆刘锦艳 王志庆 房晓敏
(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陶行知先生早在1928年就指出,培养的学生要有:“一、健康的体魄,二、农人的身手,三、科学的头脑,四、艺术的兴趣,五、改造社会的精神。”在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人才的今天,重温陶行知对教育教学的精辟论述,每一位教师都应对当前课堂教学的现状进行深刻反思。本文在认真学习《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及陶行知教育思想的基础上,在课堂教学实践活动中探索新的、适合青少年特点并使之生动活泼发展的发展方法。本文就新时期课堂教学原则提出一些见解。
一、强化育人意识
提出道德素质是课堂教学的根本青少年的心理面貌是由思想和才智两方面构成的。这两者间,道德起着灵魂和统帅的作用。在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上,陶行知直接了当地指出“道德为本,智能为甲”。道德是做人的根本。
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其用处。当今,提高人的素质已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主流,我国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大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劳动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已被提到突出的地位,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从简单知识传授的因惑中解放出来,把知识的传播与育人工作有机地相结合,在对学生进行德育渗透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深挖教材德育潜力,拓展德育范围,在宏观上继续抓好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以外,还要在微观上利用教材的一些具体材料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个人伦理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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