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下的文化意识与人文意识的培养
2012-08-15何跃
中学语文 2012年24期
何 跃
语文课程性质观是语文教育观念的基础和核心,统帅着语文教育的全局。语文教育界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讨论和研究乃至争论从来没有间断过,从1992年到2000年的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来看,语文课程性质经历了一个由“惟工具”论而“文化载体”论继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论的过程。《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以下简称《标准》)继承以往《大纲》的合理成分,从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高度来界定语文课程的性质。至此,有关语文课程性质的争论跳出了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僵化思维模式和认识论怪圈,体现了科学与人文相整合的课程文化观,这一课程文化观构成了《标准》基本理念的本体论基础,决定着今后语文教育的发展方向,并由此引发出语文教育目标观、实施观、资源观、评价观等一系列观念的革新和发展,成为统领语文课程改革各环节的基本指导思想。
所谓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指语文本身是表情达意、交流思想、进行思维的工具,可以帮助学生学好其它知识;同时,语文还是文化的载体,作为传承文化价值观念的工具,可以维系人类社会的绵延发展。语文本身的这种工具性是必然存在的,这在语文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然而,工具性只是揭示了语文课程的外在价值和意义,语文课程的内在价值和意义则集中体现在其人文性上。一方面,语文是一种文化的构成,负载着多姿多彩的人类文化,包孕着无限丰富的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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