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评价标准下小学作文评语研究述评
2012-08-15天津
作文教学研究 2012年4期
天津 郭 华
新课标评价标准下小学作文评语研究述评
天津 郭 华
作文教学一直是语文教学中的重中之重,高效低耗的作文批改方法也是众多小学语文教师所苦苦追寻的。2001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对写作的评价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建议,在作文教学过程中,教育研究者积极实践新“课标”的理念和精神,对作文评语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回顾总结课改十年来关于小学作文评语的研究,并最终得出有意义的启示。
新课标 语文 作文评语
作文教学一直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点和难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于小学阶段的写作教学,按年级段分为“写话”和“习作”。 新“课标”中在关于写作教学的评价建议部分中提到,写作的评价,应按照不同学段的目标要求,综合考察学生写作水平的发展状况,第一学段主要评价学生的写话兴趣;第二学段是习作的起始阶段,要鼓励学生大胆习作;第三、四学段要通过多种评价,促进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对于作文的评价还须关注学生汉字书写的情况。可见,新“课标”对于小学语文作文的评价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而评价结果的最基本最普遍的呈现方式,就是作文评语。在作文教学过程中,教育研究者积极实践新“课标”的理念和精神,对作文评语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回顾总结课改十年来关于小学作文评语的研究,会带给我们许多的发现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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