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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课程的公民教育追求

2012-08-15俞静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公民民主意识

俞静峰 曹 辉

(宁波大学,浙江 宁波 315211)

为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需要造就大批学有专长的合格现代公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在此背景下,加强大学生公民教育刻不容缓。只有广大民众将公民知识内化为思维方式,进而外化为一系列具体行为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具备可靠的根基。但从现实的情况看,学校教育尚未建立起完备、科学的公民教育体系,大学生群体的公民素质整体水平与中国民主社会的发展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德育课程是最正式、最系统、最有效的途径。这里所说的高校德育课程是以学科形式专门呈现在大学生课表上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近现代史纲和思想道德法律课,俗称两课,现统称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目前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它不同于一般的德育活动课程及隐性课程。当下,高校德育课程探索公民教育已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得不面对的重大任务。

1 公民的起源与公民教育探析

公民教育来源于公民这一关键词,笔者试图通过考察公民的起源与演变,并结合学者们的研究与自身的理解尝试对公民教育进行解读与诠释。

公民是一个具有历史渊源的概念。最初起源于古希腊城邦时期,从源头上来说,当时的公民特指“属于城邦的人,代表城邦居民一定的政治身份,是享有特权的一部分人。”①朱晓宏.公民教育[M].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8.古希腊公民的这种特殊身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到了古罗马时期,建立了共和国,公民的范围逐渐扩大,除了奴隶和外邦人,其余人基本上都获得了公民的身份,其公民观超越了狭隘的城邦观念。而且随着商品经济与市场行为的发展,公民的个体独立性越来越受到关注,并从法律上确立了公民的个体权利。

由于时代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思想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公民观念已有很大不同。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契约理论,为现代公民的出现奠定了理论基础。17 世纪以来,资产阶级革命相继取得胜利,西方民族国家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的民主政治制度,并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平等地位,人们开始对公民一词也有了新的理解,自由、民主、平等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这无疑使得人类历史发展向前迈进了一步,尽管当时的公民平等还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由于封建统治时间较长,中国人的公民文化先天不足,只有顺民、子民等说法,自主、平等、参与等公民意识淡薄。公民概念引入中国是在辛亥革命前后才渐露萌芽,当时我国经济落后、民众文化素质偏低,人们对其理解自然也比较模糊,公民权利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民众政治权利地位的确立,公民的提法逐渐出现在选举法、宪法等法律文本中。我国现行宪法就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公民的资格已经取得,但臣民的影子却一直挥之不去。广大老百姓并未真正认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公民的角色逐渐被认识与感受,公民意识逐步增强,公民各方面素养逐步提升。

公民这一古老的概念,它的起源与现代的公民本质有着很大的差别,但其内容是一脉相承的。《辞海》 中是这样定义的:“公民通常指具有本国国籍,并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不难看出,具备一个国家的国籍仅仅是一个人成为公民的身份资格,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健全的公民思想与公民行动能力。一个生物意义上的自然人真正转变为政治意义上的合格公民要经历一段相当长的历练过程,良好的公民训练与公民教育在这一过程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民教育的价值理念若一言以蔽之,它是以“公民的理念为核心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为国家培养其所属成员具有自主享有公民权利并忠诚地履行公民义务的品格与能力等方面的教育。”②朱晓宏.公民教育[M].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19.正是从这个层面上讲,公民教育必须与传统意义上的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加以区别。

首先,公民教育是以独立人格为前提的主体性教育。公民的理念内在地决定了公民教育必须以人格的独立性为前提来促进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而这样的社会化和个性化的过程,就是人的主体性素质的不断培育与展现的过程,其结果便是使个体由自然人逐步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社会活动的主体。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个体幸福与社会福利的创造者,才能成为促进民主社会和政治良性发展的基本动力。如果没有围绕“主体”意识所形成的公民价值观念,个体即便掌握了大量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没有自主的公民能力也无法满足公民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教育实质上是对个体主体性的培养过程,以提升人的主体性为目标,从他律走向自律的教育过程。

第二,公民教育是以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为立足点的教育。一般而言,公民是拥有某个国家的国籍,根据宪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人。这种个人和国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律关系是真正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的禁锢,重人治轻法治,重依附轻独立,使得传统道德教育缺少必要的私人领域,忽视个体的自由与权利。长期以来,学校德育也仅局限于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在实施上强调道德训练与政治灌输,缺乏公民的权责教育。现代公民教育,突破了传统道德教育与简单的政治灌输的狭隘性,关注的是公民个体价值、公民民主与法治观念的培育,它所提倡的素质恰恰是以培养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意识为基础,且能在正确理解现实的基础上合理地批判现实、反思现实,并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能够自觉担当起推进社会发展的责任。

2 公民教育框架中的高校德育课程

由于我国长时期公民文化的缺失,公民教育起步较晚,我国的大学尚未开展正规、系统的公民教育体系,目前大学生的公民教育主要依托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高校德育课程来进行。进入21 世纪以来,高校德育课程倍受关注,几经课程改革,遗憾的是其并没有在大学公民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主渠道作用。虽然也兼顾了公民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学科定位不准、教学模式单一,过高的政治要求等方面的原因,德育课程却成了高校众多课程中定位高、实效性低的学科,很难具有健全人格、促进人的精神解放,这类深层次的课程功能,公民的养成则因教学缺乏智慧久而不彰。毋庸置疑,就社会发展而言,德育课程追求的理想目标是为民主社会培养有现代意识的公民。就学生个人发展而言,德育课程有义务教给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自由自主地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因此,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高校德育课程不能仅仅定位于知识的学习,政治意志的布道,更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与优势着眼于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公民教育应成为高校德育课程教学价值的追求。

2.1 高校德育课程理应着眼健全的公民意识养成

目前,高校德育课程体系主要涉及政治理论、历史课程,哲学知识、法律法规和思想品德等,这些内容通过对人类不同经验与文化的意义诠释,渗透着追求人类的精神解放、人格自由的价值理念,体现着民主的个性。民主可以理解为一种能充分体现和实现自由、公正、自主等公民思想的价值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要不断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育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公民意识不是天然而生的,它需要一点一滴的培育和累积。因此,要使大学生群体蜕变成合格的现代公民,这就需要通过教育来启蒙公民的智慧,成就公民的自信心,并从中体验民主、平等、自由等价值理念。当自由、民主、公正这些观念不能主宰我们的课堂时,高校德育课程赋予公民的自然不是智慧,也不可能造就健全的公民意识。因此,在我们的德育课程视野中不能只记载知识,不能只讲故事、案例,不能满足于社会主义教育、国情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在此基础上,应确保德育课程教学成为文化认同的根本纽带,让学习者把自己的社会理想和人类信念从心底发出。同时,基于公民教育与民主精神的理念,使其围绕、自由、公平和正义等人类文明基本价值观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公民意识不仅是一种理性自觉的主体意识,同时还是一种反思的意识。在内容上,公民意识蕴涵着以平等为核心的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文化的各方面的社会意识,具体有民主观念、平等观念、自由观念、参与观念、权利和义务观念、环境观念等等。

2.2 高校德育课程理应着眼公民的行动能力

这些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推进,公民社会的渐成,公民的社会参与空间越来越大,公民表达自身愿望、追求自我发展的需求也越来越强,如果我们追求高校德育课程的公民教育性质的话,就应致力于发展公民的社会行动能力。特别是当公民们参与社会生活面对各种复杂棘手的问题时都需要我们的德育课程提供广泛的视角和经验,发展其反思、批判的能力,培养其诸如知情权、监督权和话语权等权利意识,这样更有助于公民表达思想与诉求,增强政治效能感及民主参与能力,并满足安全、公正、和谐的现代社会发展。然而,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课程大多遵循着“课堂灌输+期末考试”的流程,教学上比较倾向于泛德育化、政治化、知识化的灌输,这种独白式的理论说教不足以使大学生实现政治社会化,高校德育课程也就难以充公发挥公民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课程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精神,高校德育课程欲培养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且负责任的社会公民,需改变单纯的知识灌输、政治意志布道的局面,广泛提升课程的人文性和文化品位,基于公民教育的理念合理规划课程结构、精选课程学习内容,使其具有反思和批判的特质,让大学生充分参与到课堂教学与现实的社会实践之中,努力提高公民素养进而拓展公民的行动能力。

3 高校德育课程中加强公民教育的策略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要使得理想社会制度得以维持、巩固,必须通过公共教育来传播、灌输、培养公民道德,教育人民负起公民的责任,真诚地爱法律、爱正义,爱祖国,并养成与同胞和平共存的社会情感。卢梭强调教育对公民意识培育的重要作用,值得我们深思。从目前的实际来看,我国高校全面系统的公民教育尚未形成,一直以来都是通过德育课程对大学生进行不全面的公民教育,在高校课程体系中无论是课程的门类还是所需的课时,包含思想政治和道德法制教育类的德育课程比重都是比较大的。如何利用现有的高校德育课程来促进现代公民在中国社会的养成,使其成为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天然肥沃土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公民教育:

3.1 转变观念,树立现代公民教育的新理念

思想决定行动,教师的教育观念是教学行为的思想基础,并直接影响课堂的教学效果。在传统德育教学观影响下,公民教育从属于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教学目标上主要以知识传授、德育灌输为导向,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偏向于介绍社会规范、历史事件与人物、法律条文等,忽略了诸如正义、民主、平等、自由、守法等公民内涵的渗透与健全人格的培养。虽然高校德育课程改革在不断地推进,近年来也注意采取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多元化的教育方式,但事实上灌输式教育仍占主导地位,使得大学生缺乏判断力和独立思考能力进而导致其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他们可以在课程考试中取得很高的分数,但在公共生活中也许是穿马路不看红绿灯、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杂物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人。近年来发生的马加爵事件、药家鑫事件等一些类似事件一再说明,我们的德育课程远没有能把法律信仰、团结友善等人类文明中基本的价值理念,公民应有的基本行为准则传递给学生。他们并没有在长期的知识积累中塑造出一种和谐健全的人格。

巴西教育家保罗·弗莱雷在 《被压迫者的教育学》中提出解放教育思想,倡导对话式教学,抨击了灌输式教学,认为“没有了对话,就没有了交流;没有了交流,也就没有了教育。”一个开放、自由的,尊重多元化的现代民主社会正在悄然兴起,公民教育必然要拒斥灌输,走向对话。因此,我们要转变教学观念,改变这种单纯灌输被动接受的局面,在讨论、质疑、辩论、批判的氛围中树立起解放教育的理念,使我们的德育课程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独白走向对话,在精神建构和独立人格的培养中,在充满人文精神、公共意识与自由价值的课堂教学中焕发出公民教育的生机。

3.2 注重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公民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德育课程真正成为大学生公民教育的主渠道,我们必须注重对官方课程进行二次开发。透视当前的高校德育课堂,课程教学致力于体现官方的课程规范,几经课改,全国各地版本众多,大同小异,尽管体系越来越严密,但德育课程内在的生命力却一点点在失落,被动的执行性课程实践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大学生公民教育的需求。

要真正提升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实效性,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实践中应走出课本教参为中心的课程误区,把学生从文本引向社会生活,从而使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被现代化的公民教育所融合。这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广泛地利用各种课程资源。我们完全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这几门课程的内容加以扩充、整合,以专题的形式向大学生介绍民主理想、法律制度、公民素质等。我们可以在教学中把近段时期发生的当地的、本国的以及国际上的重大事件带到课堂上,通过对普遍关注问题的探讨,通过师生间平等对话与交流,不仅增进了对多元文化的兴趣和了解,还形成了尊重和宽容的价值观,同时也能对一些例如气候变化、生态与环境问题等全球性问题形成自己的观点。比如,最近对美国总统大选、中共十八大召开等时事热点的解读与剖析,不仅可以传授公民政治知识,增进大学生对政治体系和民主程序的了解,更使大学生自觉意识到公民这个角色所蕴含的权利和义务,大大促进公民意识的觉醒,包括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和参与意识等。又如目前开播的中央台的《新闻联播》、《共同关注》、《道德与法律》、浙江经视的《新闻深呼吸》等黄金栏目,引导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都可以作为德育课程丰富的课程资源来落实公民教育,再如构建网络平台,通过网络论坛、微博等形式,师生可以对共同关心的话题互动交流、自由表达意见、畅所欲言,这些都可成为公民教育的大课堂。

3.3 开展服务学习,加强实践体验

公民教育是一种扎根于社会生活中的养成教育。公民的养成仅仅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是要在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学习和培养。如果只停留在知识灌输而缺乏实践层面的操作,那就会让公民教育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服务学习是大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世界紧密联系起来,提升公民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德育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中,要适当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服务学习,让他们在实践中获得体验和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有效的组织学生参与本地的人大选举,培养学生参与政治生活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教育学生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力。又如依据大学生自身的能力素质、专业优势和社区的需要,让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发展进行合理规划、美化社区环境,参与社区各种协会的组织建设等。又如作为志愿者为本地的福利院或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提供服务、参与诸如“地球一小时”等各种保护环境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是服务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反映在行动上就是不计报酬,无偿地为他人、为社会奉献自己的脑力、体力和时间等,从而促进个体公共精神、志愿精神、合作精神的养成。

参与社会服务学习不能仅凭一时的热情和冲动,还需要长期默默无闻的坚守,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大学生把服务社会的理念内化为自己的终身信念,把服务社会的行为变为终身坚守的习惯,从而实现向社会公民角色的转变。高校德育课程只有从注重知识及意识形态的灌输转变为以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公民行动能力为目标的教育,才能够走向公民教育的轨道。

一个现代公民社会正向我们走来! 作为教育者,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在后改革时期树立起责任,努力推动公民教育! 这是在国家、社会、公民的角色逐渐从混沌走向明晰之后的必然选择。

[1](巴西)保罗·弗莱雷.被压迫者教育学[M].顾建新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梁金霞.中国德育向公民教育转型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3]朱晓宏.公民教育[M].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4]宜音.当代中国人公民意识的初探[J].社会学研究,2008,(2).

[5]雍自元,黄鲁滨.论公民意识的内涵和特质[J].法学杂志,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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