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挤压困境及其法律对策研究
2012-08-15曾圆圆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法律
杨 佶,曾圆圆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有686852572人,占 51.27%;女性有 652872280 人,占 48.73%。因此,男性比女性多了33980292人,在性别严重失衡的今天,大量男性在婚姻奋斗历程中,还未来得及就业就已经面临失业的危险了。3300余万的单身男青年游荡在社会之中,会造成多大的社会危害性,谁也无法确知,但如果不闻不问,任其蔓延下去,势必会造成国家和社会的动荡不安。针对这一现状,笔者以本文尝试对此问题进行社会实践探究。
一、我国婚姻挤压困境概述
(一 )婚姻挤压概述
1.定义:婚姻挤压是指由于不正常的人为性别选择等原因,使到达适婚年龄阶段的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在同期群中相差较大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男性相对不足或者女性相对不足。简言之,就是处于婚龄时期的男女数量相差太大,致使较大一部分同种性别的人无法找到婚配对象的现象。根据我国目前的男女比例情况,男性数量异常多于女性数量,显现为男性婚姻挤压困境。①参见倪晓锋的《中国大陆婚姻状况变迁及婚姻挤压问题分析》,载《南方人口》2008年第23卷第1期。
2.原因:
①传统文化影响。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至今仍深深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观。
②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由于以前只注重经济的片面发展,忽视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因此,现在我国养老等保障体制还不够健全,人们的许多“后顾之忧”尚未解决,导致了“养儿防老”观念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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