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改革巡礼(三)
——广东省云安县组建民事民治理事会的实践与探索
2012-08-15中共云安县委云安县人民政府
中国机构编制 2012年4期
中共云安县委 云安县人民政府
云安改革巡礼(三)
——广东省云安县组建民事民治理事会的实践与探索
中共云安县委 云安县人民政府
2011年以来,广东省云安县围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云浮市建设广东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的总体要求,立足山区实际,在以“主体功能扩展”理念构建政府主导的“服务为先、向下给力”社会服务体系基础上,以“民事民办、民事民治”为原则,在组、村、镇三级分别组建村民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和乡民理事会,探索群众主体的“组为基础、三级联动”的社会管理方式,构建“政府以自上而下的服务形式强化社会管理,群众以自下而上的理事形式参与社会管理”的互动式社会管理网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
一、改革背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安县作为全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县,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上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从改革实践来看,农村改革发展仍然存在着“管理真空”、“自治瓶颈”、“主体缺位”等问题,比如,政府对于农村管治存在“管不到、管不好、管不了”的问题,村“两委”在村民自治中发生“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的困惑。鉴此,在农村基层探索培育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起到“补位、聚力、抓手”作用,提高社会建设、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就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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