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忠诚到利益:革命后社会的公务员激励机制
2012-08-15王向民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王向民
从某种角度说,公务员的行动效率取决于激励机制的选择与执行,而公务员激励机制的选择取决于公务员所有的公权力的性质与功能。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具有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的双重职能,相应地,公权力也分作政治统治权力与社会管理权力。公务员所掌握的公权力应当是社会管理权力而不是政治统治权力,因为公务员队伍并不是暴力机构,在性质上,它不同于军队、警察与监狱等强制与制裁性机构。
不同性质的权力需要不同的激励机制。政治统治权力的激励机制在于意识形态,并以态度与忠诚为其标志,而社会管理权力的激励机制在于理性的物质利益分配。意识形态激励机制通常表述的是对某种理想与道德价值(生存意义与终极价值)的追求,它排斥或忽略行动者个体的物质利益诉求,强调价值信仰对个体行动的引导与规范作用,政治立场与政治忠诚是个体行动的行动逻辑与考核标准。换言之,政治统治权力的激励机制更多是通过意识形态控制而对组织内个体实现规制的。而物质利益分配形成的利益激励则表明个体行动者承认个人的世俗生活诉求,遵从制度价值与规范而不是组织的强制,期望服务性行动与利益薪酬的理性交换,亦即以完成制度规定的既定任务换取固定的利益薪酬。
一般而言,个体行动者的激励机制受制于政治社会进程及其结构。20世纪中国政治社会变迁的主题是革命与建设,后者又分为1978年前后建设道路的不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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