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改革:困境与破局
2012-08-15贾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贾 晋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74)
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后,作为改革配套措施的重点,中央要求到2012年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几年来,按照国家的顶层设计和基层的地方探索,乡镇改革在机构精简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构建适应“三农”新形势的服务型政府体系方面却仍停滞不前,乡镇改革陷入制度困境,亟待破局。
一、被动“瘦身”:压力型精简改革
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对乡镇财政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据统计,全国税费体制改革减免的1250亿税费负担中,属于乡村两级“三提五统”及其他搭车收费的资金达到850亿元,农民负担的减轻意味着乡村两级收入的减少。税费体制改革切断了多年沿袭的乡镇财政制度外资金渠道,造成乡镇财政困难,中西部地区许多乡镇“吃饭财政”都无力维持,更无力偿还改革以来形成的大量历史债务(据统计,2006年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万元)。压力催生改革,为防止税费改革陷入“黄宗羲定律”,防止因乡镇机构、人员膨胀产生新的农民税费负担,同时转变乡镇职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中央启动新一轮的乡镇机构改革,按照政策设计,改革的底线是乡镇机构和人员5年内只减不增,并围绕乡镇职能转换开展一系列的改革。可见,延续多年来乡镇机构改革的思路,“瘦身”依然是本轮乡镇改革的政策重点。
从实践情况来看,乡镇机构、人员精简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乡镇政府的改革,这方面变动比较小,各地的改革措施也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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