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医院放射诊疗管理
2012-08-15徐勇
中国卫生产业 2012年22期
徐 勇
山东省巨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山东临沂 274900
《规定》规定了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条件,如县级管理的X线诊断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①人员:从事放射诊断必须具备放射影像医师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②设备条件:具备能够正常使用的X线机:足够面积的工作场所。③管理组织、制度;具有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制度和保障措施。④防护设施:机房入口处设置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机房门窗墙壁符合防护要求;具有工作人员和被检者防护设施。
为贯彻落实《规定》,督促指导有关医院开展好这项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近几年加大了对乡镇医院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①工作人员资质、规定要求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必须具备放射影像医师资格,并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大部分乡镇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不具备放射影像医师资格。由于各种因素,乡镇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学历偏低,非专业人员较多。虽然《执业医师法》已实施多年,但对放射科等辅助科室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未严格要求。乡镇医院近几年出于种种原因多数效益不好,迫于经济压力,从领导到职工对进修、学习,考取执业证书均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②防护设施及基本设备,各乡镇医院差别较大。所有医院均无被检者防护设施。大部分医院工作场所简陋,设备陈旧机,无工作指示灯和警示标志,房门窗无防护措施,个别乡镇医院放射科不足20m2,机器和工作人员操作台同出一室,X线机己看不出产地、厂家、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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