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世纪基督教理论化
2012-08-15成都师范学院成都610072
名作欣赏 2012年23期
关键词:基督教
⊙姜 平[成都师范学院, 成都 610072]
作 者:姜平,成都师范学院外语系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一、引言
西欧的中世纪是封建制度建立和民族国家形成的时期。基督教通过传教将强调个性和理想主义的希腊文化,强调国家、军团、法律制度化的罗马文化和强调血缘、家庭的日耳曼文化加以整合,形成了基督教文明,经过千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为今日西方人认同的西方文明。追溯基督教理论化的过程对我们理解西方文明不无裨益。
基督教文明确切地反映在对基督教教义的解释上。由于对基督教教义的不同理解和解释,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教宗(教派),也形成了基督教神学。自2世纪至5世纪,在罗马帝国的基督教教会和基督教教徒一方面面临着被它周围的世界渗透,融化,吸收的威胁;另一方面,在与其他各种宗教信仰,灿烂的希腊文化和哲学理性主义作斗争时,基督教自身却与那些异教力量在思想和感情上都有许多相通之处。于是,基督教的每个基层教会、每个信徒都卷入了这场为自己的信仰找出路的斗争中。由于每个地方教会,每个信徒的情况不同,周围环境不同,主客观双方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同,于是形成了产生异端的社会基础。然而,究竟什么是异端呢?异端就一定意味着邪说吗?圣哲罗姆曾说:“一个人若没有热切的心和来自上帝的恩赐,绝不可能创立出一种异端。”圣奥古斯丁说:“弟兄们,不要以为异端能来自没有心灵的人,创立异端的都是些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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