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情性·气韵·新变——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中三个审美范畴之探析

2012-08-15大同大学浑源师范中文系山西浑源047400

名作欣赏 2012年23期

⊙麻 勇[大同大学浑源师范中文系, 山西 浑源 047400]

作 者:麻勇,文学硕士,大同大学浑源师范中文系讲师,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

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①是一篇史著论赞体的文学评论,这篇评论提出了三个基本审美范畴,即情性,气韵和新变。本文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做了一些粗浅探析,并阐述其理论价值。

一、“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文学本于情性

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开始即云:“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这就是说文学是情性的反映,心灵的律动,亦即文学既是创作主体自我情性的自然流露和表达,也是其内心世界有节律的自然外显和表征。萧子显的“情性”说,反映和阐释了文学的抒情性特征,表明和显示了文学以情性为本。萧氏此说与钟嵘“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刘勰“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可以相互发明,有异曲同工之妙。

萧子显以情性论文学,不是凭空来风,应有其深远的历史渊源。情性一词较早见诸秦汉文献当中,主要指人的天然本性或真挚的自然之情,即天性、真情。如《荀子·性恶》篇说:“顺情性则不辞让,辞让则悖于情性矣。”又如《韩非子·五蠹》篇也说:“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当然,这还不能算是把“情性”这一语词作为文论概念来使用,但在汉初《诗大序》中已开始引入了这一语词,“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又云:“诗者,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早在先秦时期,“诗言志”已成为儒家传统诗论的开山纲领,《尚书·舜典》有“诗言志”说,《荀子·儒效》也有“诗言是其志也”之句。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