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受贿案一审宣判 “个性”官员只收“核心圈”的钱
2012-07-27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8期
关键词:个性
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腐败案近日一审宣判,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唐长久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永州王”仕途一帆风顺
1954年9月29日,唐长久出生于湖南省原零陵地区零陵县。据当地村民介绍,幼年时期的唐长久在村里表现特别优秀。因为家里缺少劳动力,唐长久自13岁开始,便一边参加学校学习、一边挣工分,以减轻家庭负担。18岁高中毕业后,唐长久回到老家参加农业生产,担任大队团支部书记。1975年12月,刚满21岁的唐长久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被推荐到湘潭大学政治系学习。大学毕业后,唐长久先在郝皮桥乡中学任教,后到零陵县委党校任教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1983年,唐长久调任零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此后,唐长久的仕途一帆风顺,但其任职从未离开过永州,有人戏称其为“永州王”。
1993年4月,在政坛打拼多年的唐长久调任江永县委书记。2000年10月,唐长久调任永州市委常委。2001年7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10月,唐长久当选为永州市委副书记。
招商引资招来大毒枭
翻开唐长久的成长史,敢闯“禁区”的从政风格曾使唐长久仕途发展一路顺畅,但不按规矩办事的做法也成了其腐败堕落的一个重要诱因。
1997年9月,一个名叫廖明哲的“台湾商人”被江永县某领导介绍来考察投资环境。在未核实廖明哲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当地便和廖明哲签订了一份苗圃附近600多亩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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