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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增值税节税筹划探讨

2012-07-09丁涛

商业会计 2012年1期

丁涛

摘要:国家非常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涉及增值税税收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财税[2008]81号文件。本文针对财税[2008]81号文件所涉及的增值税税收政策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相关税收政策,通过案例说明如何有效利用这些政策实现增值税合法节税,最后对节税方法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 农民合作社 增值税 节税筹划

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势头迅猛。国家工商总局最新发布的数字显示,到2011年一季度末,全国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总数已达到40.76万家。因此,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法律法规对合作社进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7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四种扶持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享受国家现有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2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08年7月1日起享受如下有关税收优惠: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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