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会计问题探讨
2012-07-09张爱珠
商业会计 2012年1期
摘要: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会计目标、研发支出核算、智力资本会计核算、创意产品成本核算方面与传统产业有很大不同,现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更适合传统产业。本文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会计核算存在问题,探索适合文化创意产业会计核算理论与方法,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有用会计信息做一些基础研究。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研发支出智力资本生产成本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然而,按照现行会计核算标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会计目标、研发支出核算、智力资本会计核算、创意产品成本核算方面存在很多困惑。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会计信息披露,有必要对文化创意产业会计核算理论与方法展开研究。
一、文化创意产业对财务会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为灵魂、以技术为支撑,以知识产权的形成和应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智慧主导型战略产业。按照现行会计核算标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会计目标、研发支出核算、智力资本会计核算、创意产品成本核算方面有别于其他产业,会计核算上面临种种挑战。
(一)会计目标存在局限性
现行“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更符合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的会计目标,以反映物资资源、财务资本信息为己任,没有正视文化创意。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的资源、资本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文化创意企业的智力资源超过物资资源、智力资本超过财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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