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凭证之争
2012-07-07林海
检察风云 2012年24期
文/林海
短信凭证之争
文/林海
原本是一起进京打工的同乡,最终却因为借贷纠纷闹上公堂。然而让法官头疼的是,借贷双方在法庭上拿出的证据各有问题,债务人所拿的还款凭证效力存疑,债权人所持的短信证据又难分真伪。案件陷入了僵局。
借债还钱 短信为据
2010年1月5日,北京市某工程建筑工地。固始县南大桥乡的村民张浩源找到了他的同乡王芝。“家里盖房,催我拿钱回去。”张浩源接着说道,“王哥,我东拼西凑找了2万,媳妇家里凑了大概2万。现在还差1万。你看方不方便救个急?”见王芝犹豫,张浩源又急着说:“我不白借你的,年底领到工资,就还你1.2万元。”王芝这才慢慢开口道:“浩源啊,我不是贪你这点利息。我是怕年底,工头也不知什么时候才发工钱,到时我拿不到钱,回去过年你嫂子该说叨了。”张浩源早有准备,说道:“我有办法,让老陈做保人。他开杂货铺,有固定的进项。”老陈也是固始县南大桥乡人,比王、张二人早几年进京打工,有了点积蓄开起一家小店。听说有他担保,王芝缓缓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三人签下一份借贷字据,约定:“张浩源因家中急需用钱,向王芝借款1万元整。借贷期一年。一年满后张浩源归还本息共计1.2万元整。如有闲钱,张可提前还款,每提前1个月,利息可少计150元。如到期后仍无法清偿,由保证人陈泊先行偿还全部本息。陈泊偿还后,可向张浩源追索。”三人签名画押。王芝这才放心地将1万元血汗钱交给了张浩源。
转眼到了第二年的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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