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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忧虑

2012-07-07王文昌

检察风云 2012年24期
关键词:富者公仪为官者

文/王文昌

风云杂谈

董仲舒的忧虑

文/王文昌

近日偶遇饭局,一地市级建委副主任在座。闲聊期间,此建委主任放言:我不贪不占,一年就是倒几栋房子,就有几百万的进项,我还在乎别人送的几个小钱?

我很惊讶。建委主任管着房子,他倒起房子来自然消息灵通,得心应手,顺风顺水,他可把开盘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做一个比较,然后买进卖出,转眼之间,就可以风生水起地成就一个百万富翁。这很可怕,这还不包括他可以利用手中权力为那些开发商提供优惠而得到的更大的利益空间。刑法上有非法经营同类罪,《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亦有明确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甚至“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都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但是这些东西在建委主任这里显然都成了摆设。

与民争利,这是为政者、为官者的大忌。上面的建委主任只是一个个案而已,其实与民争利的事情并不少见,为了证明我们可以办大事的决心和勇气,动辄便是 “举全县之力”、“举全市之力”、“举全省之力”。在这背后,有多少民众的血汗、心酸、委屈、痛苦!上行下效,国家办大事,官员办私事,那么建委主任倒房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历史上有公仪休“拔葵毁机”的故事。公仪休做鲁国的相国,看到自己家人却在纺织布匹,大为气愤,休了自己的妻子。在公馆中吃到“葵”菜,也很生气,跑到园子中拔掉了葵。为什么如此不近人情?公仪休有一个很严肃的理由是:“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意思是:“我已经吃上国家的俸禄,这些就足够生活了。你们自己织布、种菜,那么那些专门织布的妇女、专门种菜的农民靠什么生活?这不是抢夺了他们的生计么?”

西汉著名儒学家董仲舒对此大加赞赏:“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政府官员既然有国家的俸禄,那就不应与民争利,即使房地产有再大的利润空间,作为一个建委主任也不应当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这里一马当先,当仁不让。

但是,这只是董仲舒的美好愿望,不是所有官员都有公仪休的觉悟的。周朝王室的衰败,原因正在于大量的朝廷官员不注重道义却过分追求一己私利。在董仲舒看来,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更糟糕了:“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

不论是官府与民争利,还是官员与民争利,结果都是社会的贫富分化日趋加剧。董仲舒不无忧虑地指出,民众之所以辛勤劳作,就是因为难以获取足够的生存利益。如果为官之人还要以其富足和权力与民争利,只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不上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 这就是刑罚虽然众多、虽然严酷,但是违法犯罪却越来越多、越演越烈的原因了。很多民众在政府和官员面前无力抗争、自甘渺小,对于通过正常途径谋生失去希望,从而走上愤怒、敌视、甚至犯罪之路。

对于这种“为官者通吃”、“赢者通吃”的现象,董仲舒异常愤慨,我们今天仿佛依然可以听到他的叹息声:为什么社会演进、教化了两千多年,非不见好,反而每况愈下?一个小小的建委主任就可以在与民争利上游刃有余,规章制度不好用,法律呵斥不管用,那我们就得认真思考一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图:季平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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