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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内助”众生相

2012-07-07惠之

检察风云 2012年24期
关键词:余某贪官夫妇

文/惠之

“贪内助”众生相

文/惠之

近年来,浙江在查处贪官腐败案中,贪官背后的“贪内助”现象引人关注。众多案例表明,在一个个利令智昏、徇私枉法的贪官身后,往往有一个贪婪的内当家。她们或对丈夫的腐败行为熟视无睹,或同流合污,有的甚至赤裸裸地跳到前台帮助丈夫受贿、索贿、转赃,或订立攻守同盟,为其开脱罪责等。一个个反面教材向我们发出了血淋淋的警示:这些“枕边人”何以成为贪官走上犯罪道路的助推器?

俗话说得好:“清官有个贤内助,贪官有个贪内助。”官员的家属,虽然没有直接的权力,但是因为在家中的地位,他们在一些官员走向深渊的过程中,很可能“推波助澜”。纵观近几年来纪律检查部门所查处的案子,夫妻同贪、妇助夫贪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也被称为“贪内助”现象。下面请来看看“贪内助”们的众生相:

案例一:代收型

“丈夫当官,妻子收钱”,这在“贪内助”现象中非常普遍。台州市原市长孙炎彪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其妻子凌亚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孙炎彪在任台州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人办事受贿,而市长夫人则积极为丈夫摇旗呐喊,并疯狂伙同帮助其收受他人财物,夫妻二人非法敛财达一百余万元。然而令他们难堪的一幕出现了:夫妻相会在法庭。

无论是在领导的心中,还是在群众的眼里,浙江开化县委书记王金良(1963年出生)都是位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没想到他却因为贪欲,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翻开那厚厚的案卷,王金良的48次受贿记录暴露在阳光之下,令人触目惊心(2009年5月,王被嘉兴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王金良曾任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后任开化县委书记),受贿记录基本上是在他担任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时候创下的。王金良48次收受贿赂的过程,就好似一部正在上演的电视连续剧。而导演这部受贿“连续剧”的则是他的妻子。

浙江某建设集团董事长杭某是王金良贿赂案的“重磅手”。从2001年起,他每年春节都会以拜年的名义为王金良送上礼金。2003年杭某在绍兴开发一楼盘,向王金良夫妇发出了看房的邀请。王金良夫妇看中了一套排屋,面积183平方米,总价约115万元。2004年的夏天,要付首付款的前一天,杭某提着一个纸袋登门拜访。当时王金良不在家,杭某将纸袋交给了王金良的妻子余某,说:“这30万元给你们,拿去把房款付掉。”余某见这么一大笔钱,起初是推辞,杭某又说:“这是我自己的钱,你们只管拿去放心地用,没问题的。”余某又推辞了一回,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2005年上半年,王金良夫妇准备装修新房。一天早上,杭某又提着一个纸袋来了。王金良正在家里吃早饭,杭某进来后与王打了个招呼,就径直往他家的客厅走去,于是余某跟了过去。杭某把纸袋放在地上,对余某说:“这20万元是给你们装修的钱,装修的事你们自己搞,我就不参与了。”这次余某只是象征性地推辞了一下,便就笑纳了。据余某后来交代:“毕竟是这么大的一笔钱,收下后心里也多少有点不踏实,有时也想过要退,但总只是说说,没有实际行动。”

据王金良自己交代,仅杭某一人就送给他现金人民币50.94万元、美元4000元、英镑1000元,基本上是由妻子代为收受的。王金良感叹:如果妻子能够为他挡一下,他也不至于会堕落到这步田地。在接受调查时,余某痛哭流涕:“王金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这些钱物肯定是违法的,而我作为他的家属,没有为他把好这一关,还积极参与其中代为收钱,不仅葬送了他的前途,还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了严重伤害,特别是影响到我儿子的健康成长,我现在非常后悔啊!”

案例二:助贪型

2012年3月29日,浙江天台县最大的一起挪用公款、贪污案件在当地公开审理。逃亡13年后,陈婉珍、陈珏夫妇受到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和18年。由此,一个“骨灰级”的“贪内助”出现在公众视野。

2011年7月23日,潜逃13年的陈珏夫妇在广东茂名被追捕归案。说起这对夫妇,很多知情的天台人都会摇头叹息:原本他们的生活挺滋润,丈夫陈珏是天台县国税局的干部,妻子陈婉珍则是天台机械厂原会计,在当时的国有企业有着比较大的权力。1998年10月14日,当时的天台机械厂正处于改制的关键时刻,没想却遭遇重大变故:时任会计的陈婉珍从机械厂账户中提取60万元现金,和自己的丈夫销声匿迹,她还给厂长留下一封信,说自己挪用巨额公款无法归还,只能一走了之。然而,清账的结果,还是让天台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大吃一惊:陈婉珍除携款潜逃,还涉嫌挪用公款200万余元。陈婉珍夫妇这一逃,使得机械厂陷入困境。

陈婉珍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和她丈夫陈珏有很大的关系。看到周围人发财了,陈珏不甘心靠拿工资过日子,就贷款办起公司,结果经营不善,亏了本。他们挪用的第一笔公款是在1995年11月。当时,陈珏向妻子提出,我公司缺钱,而你们机械厂里有钱,能不能拿来周转一下。陈婉珍当时想也没想,就同意了:“我认为用一下就放回去,会没事的。”没想到,这笔钱被挪用后,生意未见起色,陈珏弄出来的窟窿还需要钱去弥补,于是他们便想到了炒股。

另外一方面,机械厂也一直没有发现,于是,这对夫妻的胆子越来越大,还打起“如意算盘”:拿公款炒股,从股市赚钱填补漏洞。可没想到,股票亏损得非常厉害,这对夫妻就想到“一走了之”。

走的时候,陈婉珍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再贪一笔,两人就携带着60多万元赃款,抱着只有几个月大的孩子,逃窜至上海,此后又逃到重庆。可笑的是,到了重庆,陈珏还是对炒股痴心不改,他利用别人的名头在重庆开证券账户,打入58万元炒股票,结果一亏再亏。

13年来,夫妇俩一直用化名生活,一家人东躲西藏,先后搬家30多次,他们的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老家在哪里,也不知道父母的真实姓名。因逃亡生涯所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让陈珏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病,担心怕被发现,他不敢去医院,只好自己乱用药……站在被告席上时,陈婉珍悔泪长流。13年的逃亡生涯苍老了她秀丽的脸庞,换来的是不安的灵魂和冰冷的手铐,更对不起一出生就和自己颠沛流离的儿子。

案例三:“清贫型”

曾经轰动全国的杭州萧山市长莫妙荣受贿案,一个敛财成癖的妻子是这起受贿案的关键人物。莫妻朱金宝在到处敛财的同时,还时时表现着自己的“清贫”,以廉政夫妻的面孔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她自己说的“家里平时随手关灯,瓦数也不高”并不虚假,她可以穿着补了又补的破皮鞋,撑着断了骨架的破阳伞逛街;大热天,她到杭州存钱,却舍不得花钱坐出租,宁愿挤公交;在菜市场为买一斤青菜也会和商贩讨价还价。

朱金宝最后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五年零六个月。莫妙荣夫妻是一方在党政机关为官策应、一方在幕后疯狂敛财的“黄金搭档”,结果是“夫妻双双把牢蹲”。俗话说:家有贤妻夫祸少,家有贪妇落马早。如果不是朱金宝时常给莫吹枕边风,莫妙荣也许不会这样犯糊涂。他清醒的时候也曾有过担心,告诫自己决心洗手不干了,但朱金宝却左右了他,使莫妙荣在犯罪路上难以自拔。然而,为迷惑纪检部门,莫妙荣的妻子事事厉行“节约”,处处表现“清廉”。

潜逃13年后,陈婉珍和陈珏夫妇俩被抓捕归案。

案例四:紧迫型

衢州市原市委常委、浙江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的妻子黄巨英,在丈夫堕落的过程中,就扮演了一个“紧迫型”敛财的角色。当时,随着丈夫年龄的增加,黄巨英越来越有着权力过期作废的紧迫感:丈夫一旦退休后,人们还会如他大权在握时那样尊敬他吗?只有钱,才能保证自己的未来。

正是冲着黄巨英的这种心理,经营海鲜业务的王某走了“夫人路线”。他先后6次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财物价值50万元,黄巨英在收受财物后均告知了叶志翔,并向他转达了王某要求为其儿子在巨化公司安排工作等请托事项。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也是如此,他为了获得叶志翔的关照,感谢其在废料洗矽铁、包装桶、硫酸铵购销业务上的帮助,先后4次通过黄巨英送上价值45万元的财物,黄均代叶志翔“笑纳”了。2011年4月夫妻俩分别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与6年,没收其财产60万元。黄巨英在一种受贿面临“危机感”和“紧迫感”的情况下“代夫出征”,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

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与妻子黄巨英双双被送上审判台

案例五:“理财”型

浙江407省道浦江段公路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总指挥的妻子陈梅华,就是典型的理财型“内助”了,多年来,她不断以自己特有的“理财”方式,刺激着丈夫的贪欲。

吴玉林自2003年4月开始担任407省道浙江浦江段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在工程建设的资金拨付、工程进度、质量管理等方面有很大决定权。有一次,包工头胡某将一张存有20万元的银行卡送给吴玉林,陈梅华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后续操作”:将6万元以每月1分的利息外借,再将11.2万元以吴玉林的名义,每月1.5分的利息借给某公司,其余的钱供家庭开支。这钱生钱的伎俩让吴玉林尝到甜头。不久,他又笑纳了胡某的20万元现金。2009年当地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吴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陈梅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已查处案例中,有的官员一旦手握实权,便把家庭利益放在首位,权力也“共享”为家庭牟取利益的“工具”。“贪内助”常常升级为“全家腐”。

在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温井木的帮助下,王某投标承包的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山服务区非常赚钱,结果,温井木的妻子陈某开始眼红。在“枕边风”的吹拂下,温井木也“投资入股”服务区,以温井木母亲的名义与王某签订了“股东协议”,并以此连续3年向王某索取所谓“分红”142.5万元,结果导致夫妻俩均锒铛入狱。

案例六:逃避型

还有一种“贪内助”,是对丈夫贪腐视而不见,但东窗事发后极力掩饰。义乌市稠城街道屋基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陈樟财的妻子杨美娟就是这么一个人。

在陈樟财被抓获后(2010年8月12日开庭审理),杨美娟突然通过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收据,该收据是陈樟财受贿案中一名行贿人的妻子任海菊书写的。收据表明,任海菊在2010年4月8日收到杨美娟退还的行贿赃款两万元。如果收据属实,陈樟财很可能不构成犯罪。然而,经调查,这收据是杨美娟“救夫心切”,伙同任海菊伪造的。为此两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今天要房子,明天要票子,后天要开公司,大后天要各种名牌……这样的配偶,时间长了,有权的另一半,根本没法挡住。”众多检察官叹息道,官员的“后院”,是重要但难管的反腐阵地。

如何遏制“贪内助”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逐渐关注官员“八小时外”的品行,许多地方积极推动“廉内助”建设,希望发挥配偶的廉政监督作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如泰顺县组织了县属部门正副职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的400多名官员配偶,前去法院旁听该县规划局原副局长张善平、缪碧云夫妇受贿案庭审,规模空前,以期达到警示作用。

然而,“贪内助”现象并未消失,蔓延的势头也未得到遏制。贪官夫妇表演“双簧”谋取不义之财已成当今腐败犯罪的典型特征之一。可以说,很多贪官的背后,都站着贪婪的妻子。窝案、鸳鸯案,贪污受贿共同赤膊上阵,云云!其结局也往往格外惨烈,即一旦东窗事发,常常是“玉石”俱焚,全家覆没。

“靠配偶或孩子去管住贪官,对家庭观念很重的中国人而言,效果往往不明显。”一位法律界人士说,最关键的,还是要靠完备的制度来遏制“贪内助”现象,而积极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一则高棋。

“公开官员的财产,有助于制约官员的贪腐念头。”有专家认为,对官员财产公示,应该细分条目,公示官员夫妇以及子女的财产,内容可以包括现金、存款、名下的有价证券、未上市企业的股份、房产、车辆及其详细地址等内容。

“这些内容公布以后,便于群众监督,让夫妻间的‘小算盘’无所遁形。”浙江磐安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财产公示,得到社会各方的一致好评!

要建立与完善缜密严格高效的监察制约机制。努力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在反腐中的作用,强化与整合各项监督力量,力求达到实现:

第一,对实施贪污受贿的行为能很快被发现,使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大大受挫,从外部约束“贪官”贪婪之心的萌发。如果“内助”头脑清醒,也参加到提醒监督的队伍中来,就会更加有效;

第二,无论谁做了腐败之事,都会受到惩罚,全家背恶名,“享受一时,痛苦一世”,让其不敢做,做了不划算,担不起腐败成本。让妻子们也明白这个道理,不再催促和逼迫丈夫获取不义之财,这同样会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古人云:“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块阵地。

如何让家庭成为廉洁、平安的港湾,需要对官员夫妻用心加强人生观教育和反面典型教育。

在对待财富问题上使夫妻有正确共同的认识,时时警醒“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是自己劳动所得绝不眼红伸手,为了一家的长久平安,夫妇相互提醒,绝不允许有第一次。要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一定不要抱侥幸心理。

当一个个贪官锒铛入狱,导致家庭破碎,夫妻悔恨交加时,清官夫妇难道不会为自己家庭圆满、生活淡泊、幸福安康而感到廉有所值吗?

俄罗斯有一个著名童话:“金鱼的故事”,讲了贪得无厌的报应。贪内助好比是渔夫贪婪的妻子,当她欲壑难填,最后要主宰大海时,她被打回了原形。

这就是贪得无厌的报应。一切“贪内助”都要以这个贪婪的渔婆为戒,一切为人夫的也切忌像渔夫那样对“另一半”错误指令那样俯首听命。

因此,在官场上,男“一半”也好,女“一半”也好,都不妨重温一下这个“金鱼的故事”,并以此不断来警示和告诫自己!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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