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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监管与风险防范

2012-06-25武汉大学

财会通讯 2012年23期

武汉大学 林 潇

一、我国应保持适度的资本流动管制政策

鉴于跨境短期资本无序流动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有一种观点认为,为减少隐性资本流入现象,实现资本流动的风险可见和风险可控,逐步开放资本账户对金融安全是有益的。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时代,直接资本管制的有效度在下降,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结合我国现状,随着我国在全球地位的提高,经济一体化日益加强,资本项目管制以及经常项目可兑换二者并存的现象导致在外汇活动交易中出现的迂回绕道、规避管制等问题严重发生,跨国公司凭借本国企业内部较成熟的资金运作以及管理模式等方式,突破现有资本管制,使得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利用非资本账户进入我国。

表1 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与金融危机 (1980-1997)

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实施适度资本流动管制就没有意义。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如表1中所示,9个发展中国家从1980年到1997年发生的总共12起金融危机中,除了2例没有记录的外,有6例是发生在金融开放5年内的。因此从经验上来讲,发展中国家金融开放初期(5年内)因为开放的节奏和步调把握不好而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和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我国经济和金融体系所受到的直接冲击相比其他国家而言,均非常有限,某种程度上其实就是直接得益于我国审慎的金融开放战略。而我国作为一个转型中新兴经济体,经济金融体系的不成熟性和脆弱性问题是现实地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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