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的修订进展与中国的应对*
2012-06-07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张仁平韩佳霖
世界海运 2012年1期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 张仁平 韩佳霖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马咏然
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的修订进展与中国的应对*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 张仁平 韩佳霖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马咏然
分析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的制定及发展情况,结合中国渔船的技术和安全管理现状、1993年议定书修订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探讨中国针对1993年议定书生效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准备,提出中国应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船员培训,加快推进远洋渔业现代化建设,使中国远洋渔业更快更好发展。
渔船安全;国际公约;技术标准;履约
*大连海事大学重点培育项目(项目编号:017081)。
一、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的制定及其发展
1.国际渔船安全公约和议定书简介
渔船安全是IMO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的问题,但由于渔船的设计建造和营运管理与商船存在巨大的差异,使得渔船安全问题一直无法被纳入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和国际载重线公约的调整范围。1977年4月2日,IMO在西班牙的托雷莫利诺斯召开的外交大会上通过了《1977年托雷莫利诺斯国际渔船安全公约》。该公约对24 m及以上的新造远洋渔船、鱼货船的构造和设备安全标准进行了规定。由于技术条款要求太高,1977年国际渔船安全公约一直无法生效,IMO决定起草议定书以替代原公约。
在制定议定书的过程中,IMO重新审视了多年来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对公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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