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协商民主
2012-05-23章平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2年5期
章 平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上海 200433
当今中国社会已进入利益高度分化时期[1],重大公共政策面临多元利益诉求的调和,由此对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提出了全新要求。而在传统“咨询政治”的决策模式中——由政治权力主导者确定改革方案,并通过一定的咨询管道征询社会民意,特别是依赖技术专家的合理化设计,获取各方面的反应并有所调整,最终形成公共决策——中央行政官员固然有照顾民意的愿望,但公共政策的正当性问题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2]因此,政策决策过程中如何有效地吸纳社会民意和综合多元利益诉求,不仅成为学者们普遍关心的理论问题,同时也成为中央政府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协商民主,作为“竞争性政治的替代”,因其核心理念所强调的“公共政策的合法性来自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协商”这一程序性意义而成为我国众多学者与行政官员共同关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3-5]
本文讨论对象——新医改的政策制定过程,即是从经验层面揭示了,在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在大众传媒这一特定的话语领域如何实现民意表达以及民意如何影响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对新医改决策过程的分析表明,协商民主嵌入中国既有主流政治框架内不仅是可能的,而且这种决策方式有效地提升了民众对于新医改政策的认同,从而为新医改政策的实施与推进提供了可靠的合法性。
1 理论背景与研究方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欧美社会出现了一种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西方世界极富影响力的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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