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思考
2012-05-21陈亮
铁道货运 2012年6期
陈 亮
(郑州铁路局 科学技术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52)
0 引言
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我国铁路运输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划分为9类,即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我国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绝大部分在铁路专用线 (含专用铁路,下同) 内办理。目前,我国共有 2000 多条危险货物铁路专用线,这些专用线还有约 1000 家共用单位。
安全是铁路工作的生命线,铁路运输工作必须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通过对风险因素的有效控制,达到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安全风险的目的。因此,实行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是积极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和安全评价,确保危险货物铁路专用线设计、建设、验收和运营管理质量。
1 安全评价概述
安全评价起源于 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的保险业。保险公司为客户承担各种风险,必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而收取费用的多少是由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决定的。因此,衡量风险程度大小的过程成为当时美国保险协会所从事的风险评价。安全评价技术在 20 世纪60年代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首先应用于美国军事工业,1962 年4月美国首次实际应用系统安全理论,公布了“空军弹道导弹系统安全工程”第一个有关系统安全的说明书,针对民兵式导弹计划有关的承包商提出了系统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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