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K型铁路罐车装运危险货物甲醇的探讨
2012-05-04张俊峰
铁道货运 2012年6期
关键词:铁路
张俊峰
(郑州铁路局 科学技术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52)
1 铁路罐车运输危险货物概述
铁路罐车是用于装运各种液体、气体、粉末状货物的特种车辆,在铁路运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约占我国铁路货车总数的 18%。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铁路危险货物运量逐年增加,大部分以罐车装运。罐车运输危险货物作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容量大、节省包装材料、装卸方便、运送速度快等优点。
我国铁路产权罐车限装品名为原油、汽油、煤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以及非危险货物的重油、润滑油;企业自备罐车装运危险货物,品名范围及车种要求应符合《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2009版)》(铁运[2009]130号) 第 12 栏中的特殊规定,未做规定的报铁道部制定运输条件。企业装运危险货物的自备罐车在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有关的许可程序按照《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铁道部令第9号) 及有关规定办理。
2 铁路罐车运输甲醇的要求
2.1 甲醇的理化性质及危险性
甲醇为无色澄清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溶于水;相对密度为 0.79 (水=1) ,相对蒸气密度为 1.1 (空气=1) ;闪点为 11.11℃,甲醇蒸气在空气中爆炸极限范围为 6.7%~36% (V/V);沸点为 64.7℃,饱和蒸气压 12.3 kPa (20℃),临界温度为240℃。
甲醇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其与氧化剂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蒸气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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