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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产前超声筛查20例相关问题分析

2012-05-08刘静怡周爱霞王嘉悦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 2012年11期

刘静怡,周爱霞,王嘉悦

(河北省唐山市第三医院超声科,河北唐山 063100)

基层医院产前超声筛查20例相关问题分析

刘静怡,周爱霞,王嘉悦

(河北省唐山市第三医院超声科,河北唐山 063100)

目的进一步明确基层医院超声检查在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作用,分析产前超声诊断引起相关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提高基层医院产前超声诊断水平,减少因产前筛查引起的医疗纠纷。方法对20例产前超声筛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结果产前超声筛查相关的医患矛盾,符合孕期18~24周必须检查出来的畸形占15%。结论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和减少基层医院产前超声引起的纠纷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超声检查,产前;普查;畸形

产前超声检查是筛查胎儿结构畸形的非侵入性和无创性影像学方法。随着超声诊断技术的发展,明显降低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率,主要与提高了产前诊断水平有关,及时发现、早期终止妊娠[1],为提高人口素质作出了重要贡献。可以看出基层医院产前超声筛查胎儿先天性畸形的价值很高[2]。但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产前超声诊断所导致的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各医院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就基层医院产前超声筛查出现的相关情况进行初步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案例资料:收集2001年1月—2009年10月本院及周边各基层医院(二级及以下医院)产前超声筛查导致的医患矛盾案例共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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