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教育局明令学校与家委会“两个不允许”等
2012-04-29
中小学德育 2012年12期
温州:教育局明令学校与家委会“两个不允许”
近日,网上爆出温州“天价班会费”。温州市某小学一年级某班开学第一个月,家长委员会首批开支27项名目的“班会费”高达上万元,其中有请钟点工进教室打扫卫生150元,教师节送鲜花1470元,教室添置高档学生连体橱柜3680元等。温州市教育局认为,“家委会”如此“能干”带来三个问题:一是造成攀比风;二是造成家委会与学校的职责混淆,学校一方责任缺失,将一些职责移交给家委会;三是加重学生负担,特别是给一些家庭生活困难的家长及学生带来很大的经济、精神压力。
对此,温州市教育局9日发出规范、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新规定,明令“两个不允许”:家长委员会不允许以班会费、资料费、补课费、讲座费等名义向家长收取费用;学校和教师不允许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进行收费、摊派或集资。温州市教育局还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家长委员会是由全体家长推选的群众组织,应坚持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学生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原则。同时,建立健全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评价机制,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来源:新华网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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