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观照下的高考作文教学思考
2012-04-29周忠起
语文教学之友 2012年3期
周忠起
就《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自己参加2011年江苏高考作文阅卷的感受,谈谈对高中语文作文的看法。
一、《语文课程标准》中对于“作文”的相关要求
1.《语文课程标准》中在“表达与交流”一项中对于作文提了9条要求,我们将其中最主要的摘录如下:
(1)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与思考。
(2)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在表达实践中发展形象和逻辑思维,发展创造性思维。
(3)力求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方面地积累素材,多想多写,做到有感而发。
2.《语文课程标准》中对于作文教学的建议主要内容是:“写作教学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重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尽可能减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
“在写作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生活,体验人生,关注社会热点,激发写作欲望。引导学生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假话、空话、套话,避免为文造情。指导学生根据写作需要搜集素材,可以采用走访、考察、座谈、问卷等方式进行社会调查,通过图书、报刊、文件、网络、音像等途径获得有用信息。”
从语文《课程标准》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三个关键词:社会生活,思考,个性。亦即:作文要关注生活,关注社会,注重现实性,能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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