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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币汇率安排是否构成WTO框架下专项性补贴

2012-04-29谢皓韩勋

上海金融 2012年8期

谢皓 韩勋

摘要:人民币汇率问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研究结论莫衷一是。本文从WTO协定入手,首先指出,WTO在汇率争端问题上将向IMF寻求技术支持,IMF内部的“汇率问题顾问组(CGER)”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事实上,CGER对人民币汇率的认定是实质性低估。随后,通过对WTO历往判例的考察,笔者认为在汇率低估的状态下,中国的外汇指定银行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公共机构,通过结售汇服务向出口企业提供了财政资助,并且授予了一项利益,因此构成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第1.1条a项第1款所列举的情形(i)所指代的补贴。而在其专项性审查中,这种补贴以出口实绩为授予的条件之一,可能构成了SCM协定第3.1条a项所界定的禁止性补贴。而且,GATY第15条第9款中的“外汇限制”、“外汇管制”范围比较窄,无法适用于汇率争端,更无法被援引为SCM义务的例外。

关键词:SCM协定;汇率低估;汇率补贴;人民币汇率安排

JEL分类号:G18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8-0009-07

一、人民币汇率补贴问题的提出

2003年,美国国际法学者Marc Benitah在美国国际法协会期刊上发表了“Chinas Fixed Exchange Rate for the Yuan”一文,认为中国的固定汇率制度构成了出口补贴。从此以后,人民币汇率制度及是否构成补贴就成为美国政学商界关注的焦点。

从现有文献看,人民币汇率问题在WTO框架内主要集中在2个焦点上:通过GATI第15条第4款指控低估或者存在偏差的人民币汇率安排违反了GATr或者IMF意图,或者指控人民币构成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Measures,SCM)协定所界定的专项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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