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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农地流转的农户理性行为决策分析

2012-04-18

关键词:农地劳动力理性

王 正 环

(1.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350002;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财经与管理系,福建福州350003)

影响农地流转的农户理性行为决策分析

王 正 环1,2

(1.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350002;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财经与管理系,福建福州350003)

基于生产要素拥挤理论、生产要素流动理论,以及完全理性行为理论、有限理性行为理论和农户行为理论等,分析认为农地流转是在中国特定的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条件下,农户的不同理性行为决策所驱动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提出应进一步合理推进农地流转,有意识地鼓励农地向高经营效率的农户流转。

农地流转;农户;理性行为决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出现的农地流转问题逐渐受到重视。但国家政策强调的重点一直限于对流转机制的规范,以及对流转后土地农业用途被改变现象的避免。进一步探究农地流转的有关机理,对于确定未来的政策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一、已有研究对农地流转动因的解释

已有研究表明,众多学者在解释农地流转动因时主要强调了各种外部原因,包括非农就业及其与农业经营的收入差异,农地制度及农业的相关政策等。

(一)非农就业及其与农业经营的收入差异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部分实证研究认为,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是农地流转市场发展的主要驱动力[1-3]。Kung发现,非农就业对农户转出土地产生正效应,但对农户土地转入的需求产生负效应[4]。吴郁玲等认为,来自农业生产和非农业产业的收入差异,以及农户分散经营和规模化经营之间的效益差异,是流转的内在动力[5]。

(二)农地制度及农业的相关政策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部分学者认为,农地制度和国家相关政策也促进了农地流转的发展。Jin等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能明显增加农户出租土地的可能性[6]。康雄华等认为国家支农优惠政策的落实推动了农地的流转[7]。于振荣等认为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与相对稳定的农户农地经营权,农地经营效益,农户家庭人口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经济发展和地方政策的支持密切相关[8]。

但也有研究表明部分政策制约了农地流转的发展。如2001年取消粮食订购任务对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有显著的负面影响[1-2,9]。

(三)评析

上述研究对造成农地流转的原因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一定的合理分析,但以此来解释土地流转的原因似有不足。(1)从逻辑上看,非农就业机会增加的直接结果是劳动力因脱离农业生产而从农村流失,其增加的只是农户转出土地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而各项惠农优惠补贴政策等则是作用于每个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其作用效果具有普适性,即会提高或恢复每个家庭的种粮积极性,这些鼓励性政策并不能直接导致流转的发生或深化。(2)从实际上看,也存在一定的矛盾现象。从2005年开始,研究者已经观察到劳动力向农村回流的现象,且这种回流现象不断加剧,并导致了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出现用工荒现象。用工荒现象最早于2004年在珠三角地区出现,到2009年达到一个高峰,近几年,特别在春节前后成为常态化现象。这是在非农就业与农业经营的收入差异依然存在,且差距仍然明显的背景下发生的。而同期发生在农村的农地流转现象并没有减少。因此,虽然不能就此否认非农就业的增加及非农就业与农业经营的收入差异对农地流转的重要影响,但伴随着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简单地将农地流转的动因归结为非农就业机会或者农业政策,其解释力已有所降低或出现偏差。

本文认为,农地流转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条件作用下,农户的内部因素(主要是农户的理性行为决策)带来的必然结果。其中,特定的社会条件主要指以承包制为基础的土地制度和土地要素禀赋的匮乏,在不同阶段形成的不同性质的生产要素拥挤,这些外部因素引发相应的农户理性行为决策,最终导致农地流转的发生。

二、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生产要素有关理论

生产要素有关理论主要包括生产要素拥挤理论、生产要素流动理论。

生产要素拥挤状态是指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一部分生产要素数量不变,其他一种或者多种投入要素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由于投入要素过多而形成的生产淤塞,产出降低的状态。Fuss等将生产要素拥挤状态作为一个边界情况,泛指所有生产要素配置不当所形成的处置能力降低的现象[10]。

古典经济学及新古典经济学均对要素流动进行过论述,研究了劳动力和土地在市场作用下的流动。马歇尔运用边际分析的方法展开研究,认为流动的原因是不同区域的边际收益不同,其由高向低流动。

可以看出,要素拥挤理论和要素流动理论是针对生产要素从不同侧面进行解释的结果。要素拥挤是要素流动的动因,而要素流动则是出现要素拥挤后的一个行为结果。市场机制促进的流动结果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均衡点。

上述理论可用于解释改革开放后产生的农村劳动力剩余,以及由此引发的农地流转问题。在农业领域,生产要素除了在不同产业间流动外,同样会在最小的决策单元——农户间流动,其理论上的均衡点同上述条件相同,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是本文展开分析的重要理论依据。

(二)行为理论

行为理论主要包括完全理性行为理论、有限理性行为理论和农户行为理论,用以解释农户的流转决策行为。

完全理性行为理论即“理性经济人”假设。其基本内涵是理性人目标最优化或效用最大化,即理性行动者趋向于采取最优策略,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收益。阿罗提出用“有限理性”替代“完全理性”;西蒙认为有限理性的人们行动中并非寻求“最大”或“最优”,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寻求“满意”,从而所探讨的应当是有限的理性,而不是全知全能的理性。农户行为理论中,以西奥金·舒尔茨为代表的理性小农学派认为,在一个竞争的市场机制中,小农像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一样,都是“经济人”,都追求利润最大化。

农户行为理论的核心内容实际可看做是理性行为理论在农业经济领域的延伸。农户农地流转决策行为是符合有限理性的,其目标不仅是将收益最大化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而且是基于其自身决策能力和欲望的,所追求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心理的目标综合作用的理性行为结果。

三、我国面临的劳动力要素拥挤情况分析

要分析农地流转的原因,首先要分析劳动力从农村流失的问题,因为劳动力流失与农地流转息息相关,是农地发生大范围流转的先决条件。对劳动力流失原因的分析,离不开2个基本的社会条件——我国的土地制度和我国的土地资源禀赋。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及保障功能

1978年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目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还在不断完善中,但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时间内,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制度仍然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

家庭承包经营实质上是一种土地均分的土地制度,这种土地均分体现和保证了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由于为农民提供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难度很大[11],承包经营土地实质上成为大多数农民的生存保险,在广大的我国农村,除了非常有限的救灾济贫和低级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外,社会向农民提供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非常有限[12-13]。在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方面,以土地均分为特征的农地制度可视为对现金型社会保障的有效替代[14]。

(二)承包制背景下的我国耕地资源禀赋状况

人地关系紧张是我国的一个基本矛盾,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2011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指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 0.105 hm2减少到 0.092 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这从资源禀赋的角度反映了我国土地绝对不足的现状,在土地均分的制度背景下,每户实际种植土地极其有限,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并且,土地不足可能隐含了一个状况,即我国的农业经济领域可能存在长期并日益严重的劳动力要素拥挤问题。

(三)从适度经营规模角度对我国劳动力要素拥挤问题的分析

为说明土地绝对不足及相应的劳动力要素存在拥挤,本文进一步考虑了适度经营规模(主要是指经营面积)的有关研究结论。如果经营主体(劳动力)长期在低于甚至远低于适度经营规模水平下进行生产,则可以从效率的角度认为存在土地的绝对不足,同时也意味着劳动力要素的拥挤。

在适度经营面积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刘秋香等得出河南省南阳地区的农业适度经营规模为劳均耕地 0.33-0.47 hm2[15]。汪亚雄得出南方各省农户(以粮食规模种植为例)适度的经营规模应在劳均耕地 0.667-1 hm2[16]。陈欣欣等认为大于等于0.667 hm2的农地规模的效率最高,次之为小于0.067 hm2的规模,而 0.2-0.33 hm2规模的农地利用效率最差[17]。钱贵霞等得出河北等10个省农户劳均土地规模为1.755 hm2/人[18]。齐城得出信阳地区达到劳动力工作满负荷时的经营规模应为0.341 hm2[19]。上述研究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得出了不同地域适度经营规模的量化标准。但这些标准只是基于特定地区的粮食生产数据得出的,分析中简化掉了外界因素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且往往没有考虑具体生产品种之间的差别。在理论上,上述适度经营规模研究成果的精确指导意义有限。但是,所有研究适度规模的计量结果均反映为远高于目前我国的人均耕地0.092 hm2的实际水平。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农户的耕地实际拥有水平,不管是绝对数量上,还是与理论的适度经营规模比较上,都处于不足水平。在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的前提下,这意味着我国农业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劳动力要素拥挤问题,同时伴生的是劳动力边际报酬不断递减带来的农民农业收入极低的问题。

四、影响农地流转的农户理性行为决策分析

(一)处于劳动力要素拥挤状态的农户行为决策分析

农业领域存在着明显的劳动力要素拥挤的现象,是农业领域必然存在向其他产业和区域发生劳动力要素流动的根本动因。处于劳动力要素拥挤状况下的农户面临着3种基本选择:(1)继续务农;(2)经商;(3)外出务工。对农户来说,最终选择上述3种出路中的哪一种由其本身的内外部条件决定。

内部条件主要涉及农户的差异,这种差异包括农民的劳动能力、劳动技能、受教育程度、社会权力、资源禀赋、风险态度等。一般而言,在面临劳动力边际报酬不断递减的农业低收益特性时,农户理性决策的结果是放弃务农而选择收益较高的经商或外出务工。外部条件涉及农户从事经商或外出务工的社会环境条件,其中主要的是机会条件。就经商机会而言,在农村的商业机会是极其有限的,同时经商需要决策者具有较强的能力,也需要原始的资本投入,因此,只有少数农户能够选择经商。而就务工而言,在改革开放之前,少量的乡镇企业吸纳了一定的剩余劳动力,但总的来说吸纳有限,且乡镇企业后续的发展不尽理想。因此,劳动力向农业之外大规模流动缺乏必要的渠道,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户籍制度调整前,严格的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限制了上述农民外出务工的意愿。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宽,劳动力的流失成为一种大规模的现象。

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反映了农民从农村大规模的流失,其中主要是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

(二)劳动力流失对人地配置关系的影响分析

在劳动力转移初期,理论界以刘易斯的无限供给劳动力转移模型和费景汉-拉尼斯模型等为依据,提出应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领域转移。但到了21世纪,按照“刘易斯转折点”的理论,人们开始对劳动力是否剩余进行争议。有研究认为,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和比例远不像人们认为的那么严重[20]。

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力转移累计数量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5月发布的《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42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3亿人。如此庞大数量的劳动力脱离或部分脱离土地,尤其是农民工中绝大多数是青壮年劳动力,必然导致农业从业人员结构(主要反映为承包既定规模土地农户内部的人地结合关系)的剧烈变动。

由于以承包制为基础的土地分配制度,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分配的,分配的结果是家庭拥有土地的相对均衡,至少在每个进行土地分配的基本单位——村内是较为均衡的。但在这种以青壮年为主的劳动力流失的背景下,从人地结合角度看则是不均衡的。部分家庭可能选择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部分可能选择将适龄的青壮年劳动力送出去,也有部分家庭可能几乎全体外出务工,仅将老人和孩子留在家中。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作为进行土地经营的基本决策单位——农户层面出现了土地与劳动力配置部分失衡的局面(直观地说,就是在部分家庭内出现缺人或无人种地的现象)。对于劳动力过度流失的家庭而言,土地出现了相对剩余。从要素拥挤的角度看,这种土地相对剩余的现象在村集体内即反映出局部的土地要素拥挤现象。这种现象在实际中是通过土地抛荒的形式来显性体现的,而更多的则是以农户的象征性耕种来隐性体现的。

总的来看,由于劳动力流失在不同农户家庭中的程度不同,而土地分配制度按人口界定了较为严格的土地经营权的归属,造成上述土地整体绝对不足和局部相对过剩现象的矛盾。于是,在我国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状况,即土地在呈现绝对不足的同时,存在一定的闲置浪费(或相对过剩)。这是造成土地要素发生流动(农地流转)的重要基础。

(三)出现局部土地资源拥挤后的农户决策分析

在土地可以自由流通的国家,若出现这种土地相对过剩现象,基本可以通过市场加以调节,通过土地向更有利用效率的生产者流动,以实现优化配置。但在我国的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政策约束下,土地规模与家庭存在较为固定的配置关系,因此上述市场调节过程无法在承包制的制度背景下得以实现。

在没有明晰的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农户的理性决策结果必然导致农地多在以村为单位的集体内部自发流转。出现土地相对过剩的农户(一般是外出务工、老弱、经商家庭)可能面临以下一种或多种状况:(1)由于面临劳动力的缺失或不足而无力经营;(2)农业的低收益特性使得其不愿充分投入到农业生产中;(3)若家庭成员中有人外出务工,则可能会对家庭进行一定的补贴,从而降低家庭对农业经营的依赖;(4)抛荒会受到一定的制裁或约束。理性的决策将可能带来以下2种结果:(1)农户将保持低效率生产;(2)部分农户会选择将土地流转出去。而农村中一般的农户(将务农作为家庭主要生活方式和收入来源的家庭)面临的状况主要是:(1)农业的低收益特性;(2)土地绝对不足导致的土地经营面积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不同背景的农户将可能会出现差异。根据前文适度经营规模的分析,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户是有余力扩大经营面积的,如果扩大经营面积能促进收益增加和效率提升,其中的经营意愿较强的农户的理性决策将是流入土地,进行较高效率的生产。部分经营能力强但经营意愿没那么强的农户则可能会保持现状,但也会保持较高效率的生产经营。经营能力和经营意愿较差的农户则可能从事效率较低的生产,或者选择流出土地。

在具体的流转过程中,转出者是上述的农地经营效率较低的家庭,转入者与转出者多存在一定的亲属或亲近关系。之所以出现村内的亲属(或熟悉关系)间流动是因为涉及到流转的成本和流转及回收的便利性。发生在村内是因为土地的低产出和高流动成本所构成的矛盾将抑制土地的普遍性和跨区域流动,转给亲属等是因为这样的流转行为能够得到不成文的民间的或宗族性的契约保证,流出及回收可靠且便捷。从结果上看,通过流转,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上述村集体内存在的土地要素拥挤现象,并且流入土地的农户扩大了经营规模,也缓解了其土地要素绝对不足的问题,即流转达到或部分达到了市场机制所起到的效果。因此,可以将这种自发流转看做是一种准市场或者部分代替市场的行为,但由于不具备完整的市场机制,上述流转行为并不能完全达到市场对资源合理配置的效果。

五、思考

综上所述,农地流转的根源可归结为农户在农地经营效率中体现的差异,这在本质上是由农户的理性行为决策决定的。未来农地流转政策的调整应充分考虑农户的这种理性行为决策过程和结果。为此,本文提出如下的思考。

(一)应进一步合理推进农地流转

从宏观上看,经过农户个体的理性行为决策,农地流转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从低经营效率农户向高经营效率农户的转移,这对农业整体效率的提高是有益的。从理论上讲,土地要素的完全市场化是实现这种转移的可选方案,但土地的市场化跟社会稳定和谐必然会形成新的矛盾。因为土地的市场化可能引起土地兼并,这将导致数亿农民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在这些人群的生存和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之前,市场化可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有效发挥农地流转的作用,稳步推进农地流转的进程,是比较适合当前农村基本状况的合理选择。

(二)制定政策时应有意识地鼓励农地向高经营效率的农户流转

在农村,不同农户的理性行为决策结果是不同的,这导致了农户间分化的形成。高经营效率的农户有扩张的需求,而低经营效率的农户则有减少或退出农业经营的需求。通过有效辨析高经营效率的农户,鼓励农地向其流转,是在农村出现大面积的劳动力流失的情况下,保证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有益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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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启清)

Analysis of farmers rational behavior decision-making to affect farmland transference

WANG Zheng-huan1,2
(1.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Fuzhou,Fujian 350002,China;2.Department of Finance,Economics and Management,Fujia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Fuzhou,Fujian 350003,China)

According to the theories of production factors congestion,production factors flow,complete rational behavior,bounded rational behavior and farmer behavior,it is analyzed and held that farmland transference is a result caused by different rational behavior decision-making of farmers under the unique conditions of human and land resources in China.Accordingly it is proposed to rationally accelerate farmland transference and consciously encourage farmland transference towards the farmer households with high management efficiency.

farmland transference;farmer;rational behavior decision-making

F321.1

A

1671-6922(2012)04-0021-05

2012-03-29

福建省软科学重点项目(2009R0001);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课题(ky01131)。

王正环(1973-),男,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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