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道德意识澄清:道德教育的起点
2012-04-18刘峻杉
教师教育研究 2012年3期
刘峻杉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教师道德意识澄清:道德教育的起点
刘峻杉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教师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首先取决于教师本身的道德意识状态。在后现代背景下,基于不同伦理视角的道德概念或道德意识往往成为道德分歧的根源。因此,教师道德意识澄清是适应多元化时代的积极举措和普遍要求,也可以促进对道德教育中一些老问题的再认识。重视道德的外显性与内涵性双层属性,重视道德成长中的精神享受驱动力与“减法式”的过程特征,有助于形成道德教育的纵向开放性和横向包容性的视角。同时,教师道德意识澄清,也需要给予培训和日常机制上的保障。
外显性;内涵性;精神享受;减法式;后现代主义
大概没有任何一门学科会像道德教育那样永远充满了各种挑战和歧义性。尽管德育学科也会以德育大纲、课程标准、教材等形式,向教师提供了参考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具有独特人生经历的个体,教师们所理解和接纳进而传递给学生的道德精神,都会像有形载体介绍的那样明确而有效。因为现实生活中,有关道德和德育的信息是那样的复杂而且往往更具有强势的说服力,这使得人人都会形成自己的“道德意识”。上世纪60年代,针对多元的价值观和道德教育中的灌输现象,西方德育理论中,出现了价值澄清理论。该理论以关注生活、接受事实、深入思考、培养个人能力等为要素,以尊重、平等、诚信的精神为潜在价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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