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经济下的公共资源效率及其对策*
2012-04-18陈自芳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陈自芳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部 浙江 杭州 311121)
一、权力经济下行政主体对公共资源的占有冲动
所谓权力经济也可以俗称为“乌纱帽经济”,是行政权力拥有者为达到特定目标与利益,凭借权力所掌握的公共资源进行运作的一种经济,是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另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即使在西方市场经济占主体的国家,也或多或少存在行政权力主导的一部分经济,突出体现为财政收入及国有经济成分,但我们不认为其属于权力经济。一是其覆盖的范围较小,政府所掌握的仅占社会总资源较小的一部分。例如在美国,政府所支配的国内生产总值大约占10%。除财政收入外,其他资源,例如土地资源总体上属于私人所有。二是政府使用的公共资源必须由全体公民的代表——议会以拨款法案的形式加以确认,才有权使用,而不是由行政权力拥有者任意支配。政府对于财政资源所能腾挪的空间是很小的。在这种严格制约下,国有经济才不会蜕变为权力经济。可见,越是民主力量强大的国家,权力经济的比重越小。反之,越是集权程度高的国家,权力经济的比重越大。
在我国,政府权力所支配的经济具有以下显著的特点:
第一,规模巨大并且对国民经济的控制能力强。我国的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具有世界上最庞大的规模,并且基本不受到人大等民意机关的制约。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如金融、石化、电力、铁路交通和航空,以及重要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领域,尤其是在高端服务业、意识形态领域国有经济占据处于绝对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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