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
2012-04-17卢光明张云林韩学军卢光泽
中国医院 2012年12期
■ 卢光明 范 贞 张云林 韩学军 卢光泽 吴 雯
近年我国医疗纠纷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特别是某些侵害医务人员身体的犯罪行为。这些事件的发生,一定程度反应我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在某些方面需要完善。本文对德国的医疗纠纷及非诉讼解决机制进行研究,为认识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和解决机制提供参考。
1 德国医疗纠纷现状
作为成文法国家,德国1896年的《民法典》对世界影响深远,而此前两年即1894年的关于一起医疗纠纷的法院判决[1],可能是世界最早的医疗纠纷判例之一:医生在给一名儿童截足之前没有征得该儿童父母的同意,法院判决医生对该儿童构成侵权伤害。可见德国通过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有百余年历史。
根据德国统计局数据,2008年德国人口总数8200万[2]。根据德国医师公会的统计,2010年执业医师总数439090人[3]。如果以“医疗纠纷(件)/百万人口”和“医疗纠纷(件)/千名医师”为标准判断,德国每年每百万人口130件医疗纠纷,每千名医生24件医疗纠纷。表1显示德国医疗纠纷发生的平均水平[4]。但是各地发生水平差异明显,德国每百万居民医疗纠纷投诉案件数北莱茵和威斯特法伦最高,达到170件/年,约120件进行鉴定;每千名医生每年被投诉超过40起的有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和北德等地[5]。了解德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对于我国现阶段医疗纠纷处理有一定参考意义。

表1 2006-2011年德国医疗纠纷投诉及非诉讼解决状况
2 德国非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模式
德国与美国一样,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医疗纠纷数量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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