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电视报道浅析
2012-04-13张岸晴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张岸晴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在我们身边每天都会发生许多新闻事件,但并不是每个新闻事件都必须作特别报道。重大事件是对题材重大、波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影响比较深远的新闻事件的总称,如全国“两会”、香港回归、“神州七号”升天、汶川地震、胶济铁路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事件电视报道以重大事件为报道题材和报道基础,结合不同的电视表现手段,综合运用多种电视节目形态,对正在发生、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特别重大的、有影响力的事件作详尽、深入、全面的立体化的报道。
一、重大事件电视报道的原则
(一)时效性原则
新闻是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新”是新闻的灵魂。[1]重大事件电视报道及时与否体现着一个电视台的整体实力。面对重大新闻事件,以最快的速度采摄新闻,又以最快的速度把新闻传播出去,抢独家,抢首播,以争夺观众,提高节目收视率,这是新闻规律所要求的。[2]
(二)真实性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力。新闻必须真实,否则它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意义,这是一切新闻传播媒介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也是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它决定了传媒的性质、整个环节和存在意义。[3]23重大事件电视报道如果不真实,那么就失去了原有价值,也侵犯了受众的权益。
(三)完整性原则
对于重大事件,电视媒体要遵循整体性原则对其起因、发生、发展、高潮和结果等进行报道。通过新闻消息报道、新闻深度报道等不同形式,使重大事件的传播过程具有连续性和完整性,使信息传播量达到最佳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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