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的功能及其语法化的共时探讨
2012-04-13孙悠夏
长春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功能
孙悠夏
(浙江大学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杭州 310058)
“结果”一词是活跃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的一个常用词汇,具有多种词类属性,其意义和用法有一定的复杂性。从功能上看,“结果”可以表达比较实在的意义,动宾义如“长出果实或种子”,名词义表某事物发展的“最后阶段”,还可以用在复句中起承接性的逻辑衔接作用。而其各个功能之间的关联却未曾有过讨论,因此本文将从共时角度入手,认为“结果”经历了语法化的演变,对其语法化的过程和相关理据问题展开较全面的探讨。
1 “结果”的主要用法及分布情况
在共时平面上,“结果”一词大致有以下四种用法:
其一,“结果”具有独立的动宾性,意义实在,即指“结出/长出果实或种子”。由于“结果”是由动词参与构成的动宾结构,因此独立的动宾性很强,句法结构中位于一般动词性的常规位置,与普通的动宾结构并无二致。例如:
(1)这样,人们就利用黑粉菌阻止茭白开花结果,繁殖这种有病在身的畸型植株作为蔬菜。①本文未注明出处的语料,主要来自北京大学汉语语料库。
其二,“结果”具有了名词功能,在句法结构中充当主语和宾语成分,甚至定语成分。从语义上来说,“结果”表示事物发展的最后状态,具有典型名词功能。例如:
(2)我做好了失望的准备,第一场比赛的结果证实了我的担心,但那并不令我震惊。(主语)
(3)北京第一次申办奥运会,我挺激动,投票的那天夜里我在家看电视等待结果。(宾语)
(4)结果的好坏,都不会影响到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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