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第三人间接损害赔偿问题*——以日本的学说及实践为中心
2012-04-09周江洪浙江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3期
周江洪(浙江大学)
试论第三人间接损害赔偿问题*
——以日本的学说及实践为中心
周江洪(浙江大学)
一、问题的提出
在“林玉暖案”中,法院运用扩张解释,肯定了直接受害人以外的近亲属自身的赔偿请求权,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进行了创造性地适用。〔1〕在解释论上,多将类似“林玉暖案”的案件纳入“惊吓损害”中予以讨论。本文拟从更广泛意义上的“间接损害”层面对此做一探讨。关于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上的解释论问题,则参见王泽鉴:《侵权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203 页。但本案也给我们提出了不少问题: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在直接受害人之外发生之情形,是否肯定“间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地位?若予以肯定,其标准何在?其赔偿范围如何界定?本案是《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背景下的司法运用,在《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其解释论依据何在?
“林玉暖案”的核心在于因侵权行为诱发的第三人疾病的医疗费及第三人的精神损害是否得以请求赔偿。实际上,日本审判实践中也有类似的案例。例如,在“东京地判平成15年12月18日交通民集36卷6号第1623页”一案中,直接受害人(9岁男孩)被冲上人行道的货车碾压,两小时后死亡。在旁不远的母亲目睹了碾压过后的情景瘫坐在孩子边上,与男孩一起被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该母亲约有两周的时间完全失忆,处于半疯状态。精神状态持续恶化,2年后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4年后有所恢复,开始在其妹夫经营的便利店稍微帮点忙(一周两次,每次3-4小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