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民族旅游开发中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
2012-04-01稂丽萍
城市学刊 2012年1期
稂丽萍
民族旅游是现代人文旅游中最重要的一类旅游形式。埃里克•科恩(Erik Cohen)认为民族旅游是:(1)观光旅游的一种变体;(2)其目标群体在文化上、社会上或政治上不完全属于他们所居住国的主体民族;(3)他们由于自然生态和文化方面的独特性、差异性而被贴上了旅游的标志。[1]它不光是一种娱乐性旅游和自然风光游,还有民族文化方面的内容。所以人们进行民族旅游,能够得到全方位的身体和心理感受。其“首要魅力”可能是“当地居民的奇特文化”,越具有个性文化特点的地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越大,体验到或者说期待体验到的是完全不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2]。中国异常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民族旅游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也成为了少数民族地区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本文试以怀化为例探讨如何在民族旅游开发过程中达到旅游开发和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双赢,实现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怀化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资源
怀化位于湖南西部,少数民族众多,聚居着侗、苗、瑶、土家、白族等少数民族,他们独特的民居建筑、民间宗教信仰、民族歌舞、节日庆典、饮食文化等构成了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作10项,省级“非遗”代表作19项,市级10项,还有大批尚未“晋级”的项目,可谓种类多样,形式奇特,品味高雅。
(一)独特的民居建筑艺术 除了苗族、土家族的吊脚楼,侗族的建筑艺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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