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说文解字》中的互训*
2012-04-01蔡英杰李潇云
辞书研究 2012年4期
关键词:意义
蔡英杰 李潇云
互训是《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的一种训释方法,简单说来就是用甲解释乙,反过来再用乙解释甲。“这种互训词的最大优越性是在作者不加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明晰地显示互训词在意义上的共同点。”(王若江1991)事实上,《说文》中的互训词绝对等义的情况很少见,大部分是同中有异。简单地运用互训的方法,在彰显互训词之间共同意义的同时,却有可能遮蔽了它们之间的差异。有些地方,许慎也采取了一些方法试图对这一缺陷加以弥补;但从总体来看,仍然不尽如人意。研究互训这一训诂实践,无论对我们正确认识词义,还是对今后的辞书编纂,都是很有意义的。
一、绝对互训词之间的意义关系
《说文》中的互训词,王若江(1991)统计为139对,278个,余国庆(1995)、殷寄明(2006)统计为380个,笔者统计为250组,494个。[1]统计结果的不同,既与对互训的界定有关,也与统计的精确程度有关。王若江(1991)说:“所谓互训,是指两个单字相互训释,互训的字被称为互训词,一般认为它们之间具有同义关系。”他把互训词分为标准式互训词和补充式互训词两类。所谓标准式互训词,指的是不带任何附加成分的互训词;所谓补充式互训词指的是带有补充说明成分的互训词。王先生把补充式互训词分为五个小类,分别是:补充义界、补充限制词、补充例句、补充字形说解和互训连读。殷寄明(2006)说:“互训是结合被释词和解释词二者而言的,它也是义训的一个子类。《说文》中此等条文计380条,互训的两个词,有的在同一个部居,有的则在两个部居中,即所谓同部互训与异部互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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