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国个税信息化管理的思考
2012-03-28谢敏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9期
谢 敏
我国自1980年开始对我国境内个人所得和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个人而又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个税,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征收对象收入的提高,我国个税总额增长极为迅速,如今个税已经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成为国家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有效手段之一。然而,由于个税在征收时存在收入来源广泛、收入结构日趋复杂等特点,税收征管难度较大且漏洞颇多。
一、我国个税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税征管信息系统不统一,税源流失严重
目前,我国各地地税部门逐步认识到个税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并积极在个税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进行了投入。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个税征管信息系统,这样纳税人身份不能唯一确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源日趋宽泛而零散,个税缴纳仅依赖纳税人自觉、我国居民纳税意识不强,而税务征管部门对此很难查证,这必将导致税源的大量流失。
(二)软件设施五花八门,且与其他部门缺乏有效的衔接
个税信息化管理将显著提高该税种的征管效率和效果。因此,我国税务征管部门也正积极地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包括相关软件的引进、系统平台的构建等。然而,在软件选择与使用方面,各地并不统一,不能建立更高层次的应用系统平台,而个税征管的全国联网更是无法实现。此外,在税源管理上,个税征管部门应当多渠道获取纳税人信息,而银行、海关、外汇管理部门、财政、工商等部门都是这些信息的重要提供方,而现有软件很少与这些部门进行衔接,导致信息库数据采集的数量和质量较低,不利于税务机关的个税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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