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症性肠病诊断与治疗的共识意见(2012年·广州)解读
2012-03-19胡品津
胃肠病学 2012年12期
胡品津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消化内科(510655)
炎症性肠病(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IBD)包括溃疡性结肠炎(ulcerative colitis,UC)和克罗恩病(Crohn’s disease,CD)。在我国,IBD 的发病逐渐增加,已成为我国常见的消化系疾病。近年来国内外对该病的研究进展很快,有必要对我国2007年制定的共识意见作修订。本共识修订程序遵循国际惯例,包括6个步骤,强调循证医学证据搜集和分析并注重国内研究成果,共识的主要观点均经专家组全体成员投票通过。新修订的共识意见力求更能反映新进展,内容更全面、深入,更具临床实践的指导价值。兹就新共识对2007年共识主要的修改内容简介如下。
UC的诊断和治疗
一、疾病评估方面,临床类型中,废弃了暴发型,因该型概念不统一而易造成认识上的混乱,可将其归在重度UC中。病变范围推荐采用蒙特利尔分类,即分为直肠型(E1)、左半结肠型(E2)和广泛结肠型(E3),这一分型法特别有助癌变危险度的估计[1]。疾病活动性的严重程度仍沿用改良的Truelove和Witts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并指出改良Mayo评分因有量化标准,更多用于科学研究和疗效评估。
二、鉴别诊断上,特别指出应注意UC合并艰难梭菌或巨细胞病毒感染,近年国内外研究发现此种情况并不少见,会导致病情加重,影响预后,而确诊有赖特殊检查方法[2,3]。
三、疗效标准方面,强调结合临床症状和内镜检查作为疗效判断标准,并对各项疗效评定给出了明确标准。
四、药物治疗方面,对病变局限在直肠或直肠乙状结肠者,强调局部用药(病变局限在直肠用栓剂、局限在直肠乙状结肠用灌肠剂),口服与局部联合用药疗效更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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