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努力建设适应开发开放的审判体制——关于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体制现状、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2012-02-15刘书祥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设置基层

刘书祥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 300191)

努力建设适应开发开放的审判体制
——关于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体制现状、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刘书祥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 300191)

天津滨海新区的成立及其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求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新模式。当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运行中存在机构设置于法无据、审判管理工作和审判活动混乱、审判委员会难以发挥作用、人财事权不统一和不能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等问题,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滨海新区法院设置中,我们主张通过“依法设置”或“因特殊需要设置”两种程序,设立滨海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分设塘沽、汉沽、大港、功能区四个基层人民法院。

天津滨海新区;司法体制;司法机构;法院设置

2009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市《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11月9日天津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滨海新区”)成立。随着滨海新区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要求滨海新区司法机构和司法体制探索新的模式以适应管理体制改革和开发开放形势的需要。针对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体制的现状和问题,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对滨海新区法院系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滨海新区主要包括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城区和九个功能区,行政区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连同填海造陆和产业规划区面积共约2700平方公里。……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设置基层
基层为何总是栽同样的跟头?
中队岗位该如何设置
一句“按规定办”,基层很为难
基层在线
“基层减负年”
基层治理如何避免“空转”
7招教你手动设置参数
走基层
本刊栏目设置说明
中俄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比较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