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行政裁量基准的效力研究

2012-02-15王传干张方勇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效力法律

王传干,张方勇

(1.东南大学,江苏 南京 211189;2.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河北 唐山 063000)

行政裁量基准的效力研究

王传干1,张方勇2

(1.东南大学,江苏 南京 211189;2.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河北 唐山 063000)

行政裁量基准的效力源于其合宪性、合法性及和合理性。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基于行政隶属关系,裁量基准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具有内部拘束力,而这种内部的拘束力又通过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对相对人产生事实上的外部效果。对于依据裁量基准为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也应予以不同程度的审查或尊重。行政裁量基准效力位阶与法源地位如何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要问题。

行政裁量基准;内部效力;外部效力;法源地位

行政裁量基准在中国的实践生成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在其运行过程中也应发挥效力。然而,对于行政裁量基准是否具有效力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具有效力,学界并未达成共识。“一种观点认为裁量标准只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而并无法律拘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裁量基准具有法律拘束力,无论其以何种形式出现,一旦制定颁布,便成为执法人员执法的重要依据,具有规范效力和适用效力。”[1]究竟如何看待裁量基准的效力问题?裁量基准在法治实践中是否具有效力?如果裁量基准具有效力,那么效力的基础和性质是什么?其效力位阶及法源地位又当如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作出应有的理论回应。

一、行政裁量基准效力基础

(一)裁量基准的制度合宪性——“唯一立法权观”的松动

行政机关通过制定裁量基准来限制和技术裁量权,为裁量权的运行设定一定的依据和标准。……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效力法律
债权让与效力探究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研究
论违法建筑转让合同的效力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让法律做主
薄轨枕的效力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