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课标:引领写作本质的回归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7-9年级写作部分”研读
2012-01-29石修银
中学语文 2012年1期
石修银
2011年12月,教育部正式公布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 《2011年版课标》),对2001年公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作了不少修改。通过两个版本语文课程标准的对照,捕捉《2011年版课标》有关“7-9年级写作教学”部分修订透露出来的重要信息,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2011年版课标》对作文要求、教学评价与教学建议部分的修改,体现了引领回归本质的导向。此于当今文风教风的矫正,意义匪浅。此导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要求明确表达思想
写记叙性文章,表达意图明确,内容具体充实;写简单的说明性文章,做到明白清楚;写简单的议论性文章,做到观点明确,有理有据。
——《2011年版课标》写作要求中修改。
增加学生创造性表达、展示交流与互相评改的机会。
——《2011年版课标》写作教学建议中增加。
《2011年版课标》写作要求,加上画线处的两句话:“表达意图明确”、“做到观点明确”。这几个字的增加,不是为了表达更清晰,而是为了体现中学作文的基本目的: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余秋雨先生道:“写作不是职业,是人生技能;文学不是职业,是素质。”而此作为人生技能的写作,首先就要有自己的思想,明确表达“意图”或“观点”。《2011年版课标》增加了这两句话,也就让中学教师避免了教学中的困惑:我们在教学中,是否要求学生要有明确的意图与观点?难道有了句子有了段落就达到初中生的写作要求?
2001年课标实验稿,对明确表达意图与观点此写作要求的忽视或回避,往往导致中学生作文观点缺失意图模糊的诸多现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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