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国内外经验及其启示
2012-01-29葛卫芬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4期
葛卫芬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浙江 宁波 315012)
伴随全球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创新工具的延伸创新,大宗商品,成为世界各国竞争激烈的领域;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成为各类贸易商、运营商等关注的焦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各个国家、城市、区域探索的对象。在我国,按照商务部的界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主要指专业从事电子买卖交易套保的大宗类商品批发市场,又被称为现货市场,是由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并由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具备生产资料大宗货物的战略储备、调节物价、组织生产和套期保值四大基本功能。目前,国内已经有天津(如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上海等地运行相对较为成功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总体上,依托海港优势建立起来的、以煤炭石油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在我国还处在分散、探索阶段。宁波作为港口优势明显、海洋资源丰富、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沿海城市,浙江海洋经济的重要核心示范区,探索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及其运行方式,既是“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增强宁波海洋区域发展竞争力、做好浙江省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需要。
一、相关理论综述
(一)大宗商品
1.大宗商品具有金融属性的实证研究
大宗商品的金属属性体现在与价格相关联。早在1980年,美国学者Bodie和Rosansky研究了23种大宗商品期货在1950年到1976年间的表现,发现把大宗商品期货引入投资组合可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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