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家庭之法理要义
——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2012-01-28丁慧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法律
丁慧
论婚姻家庭之法理要义
——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丁慧
文章从婚姻家庭的文化、内涵、功能和利益四个层面进行了法理的阐释和梳理,进而从宏观层面把握作为社会结构细胞的婚姻家庭的实质,并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和立论基础反思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而对其法律解释立场、观点和价值取向提出了批判。
婚姻家庭;文化;内涵;功能;利益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一场波及整个人类的深刻变革,它反映出当代世界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各个方面的传统道德伦理观念、法律价值、行为准则受到了强烈的冲击,甚至传统的性别角色、婚姻家庭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婚姻家庭关系和婚姻家庭制度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在我国,当下的中国家庭正处于一个压力增强和能力下降的失衡状态。①近期,我国学界无论是亲属法学者,还是法理学者,都对婚姻家庭所处的危机深感忧虑,曹诗权教授在《亲属法的时代背景与走向》一文中提出“当代亲属法植根于五大因素之中,带来了亲属功能的外移和替代,牵引了亲属内涵和价值的充新,助推了亲属内聚力的松软,驱动了亲属体系的离散,伴生了亲属财产权益的冲突等问题”。为此,呼吁中国亲属法在解构与建构中应把握相应的走向。无独有偶,方乐博士针对被“肢解”掉的家庭,也提出了中国家庭法哲学应该如何书写的问题。面临这种情况,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及司法解释如何把握相应的走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