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监督中的问题和对策
2012-01-28单民
政治与法律 2012年11期
单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100040)
刑罚执行监督中的问题和对策
单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100040)
当前我国刑罚执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来源于刑罚执行立法层面上的不完善,以及监督体制本身的理念滞后和职能分配不合理等原因。有必要设定统一的刑罚法和刑罚执行机构,统一法院的刑罚执行变更权,赋予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权与刑罚执行强制措施权,来完善执行监督的立法规范;同时,设置专门的刑罚执行监督部门,优化检察机关内部配置等,来完备刑罚执行监督体制。
刑罚执行;监督;问题;对策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人民法院、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派出所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有关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视程度要低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尚处在不完整、不系统、不具体、效力弱的状态。笔者试从刑罚执行监督的立法层面、体制层面入手,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进行一些有益探索。
一、刑罚执行监督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一)刑罚执行的立法不完善
第一,刑罚执行的立法不明确、不具体。我国的刑事实体法以及程序法多着眼于定罪量刑的需要,而对刑罚如何执行的规定并不具体明确,少有的关于刑罚执行的法律规范也是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看守所条例》以及相关的一些司法解释和法律文件中,分布较为零散、缺乏操作性,存在立法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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