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探析

2012-01-28姚秀兰

政法论丛 2012年2期
关键词:制度

姚秀兰

(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中国历史上的监察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构成之一,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上起秦汉,下到明清,乃至民国,历经两千多年而不间断。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沿革清晰、机构完备、特点鲜明的监察体系。它不仅在整饬吏治,维持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功能,而且也为后世积累了丰富的法文化遗产和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由一个完整的封建社会,逐步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06年11月,清政府在“预备立宪”中开始实行官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清政府拟定了《都察院整顿变通章程》,着手对监察机关都察院进行整顿和改革。中国两千年来的传统封建监察制度已经进入了其末期形态,近代意义上的监察制度随之萌芽。1912年,辛亥革命胜利,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南京临时政府宣告成立。这个时期,临时政府仿照欧美资产阶级执政国家由国会参众两院行使监督权制度建立了议会监察制。1928年北伐战争后,新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以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中的监察理论为基础建立起了独立的监察院行使监察职权。“五权宪法”及其“权能分立”理论作为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的对立物出现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大革命。至此,中华民国的监察制度也有了和以往全然不同的面貌。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制度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重大误解制度“重大”之认定
刑事申诉制度的三重检讨与完善进路
完善我国人大制度的几点思考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立法选择
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应诉管辖制度适用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