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广角
2012-01-28
中国司法 2012年8期
关键词:改革
言论广角
王胜俊: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必须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公开是一种态度、一种自信、一种力量,有助于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着力排除观念、管理、技术上的障碍,推动司法工作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以利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进行评判和监督。着力加大程序公开力度,提高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加大实体公开力度,全面落实证据公开、裁判结果和依据公开等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大审务公开力度,逐步拓展审务公开范围,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神秘感。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增强舆情应对能力,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适时公布案件真相,充分阐述裁判理由,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公众和媒体的理解与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求是》杂志上撰文如是说,《求是》,2012年第17期)
徐显明:提高司法权威离不开四要素
提高法律权威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司法的权威。一个权威的存在离不开四个要素:一是司法进行终局的裁决。二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可分为五个层次:独立于行政权,两者是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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