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路径*
——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扬弃
2012-01-28刘同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刘同舫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1)
市民社会理论是马克思历史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就是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突破口,逐步深化对市民社会认识的过程。通过对市民社会从法哲学研究到经济学的分析,马克思科学地抽象出了“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等重要范畴,摆脱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局限性,把握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中,市民社会既是起点,又是中心线索。正是伴随着从“市民社会”动态地抽象出“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过程,在市民社会的“问题域”中发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内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才得以逐步确立。
一、剥去黑格尔的神秘主义“外衣”
作为绝对理念发展过程具体展开的黑格尔哲学,可分为逻辑学、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三个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是绝对理念发展的三个阶段。其中,在精神哲学的论题中,精神哲学又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主观精神到客观精神再到绝对精神。而黑格尔关于客观精神的学说正是其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所要阐明的法哲学问题。也就是说,黑格尔法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外化为具体制度的客观精神,其目的是要阐明绝对理念在人类社会中的具体展开。黑格尔曾将客观精神的发展阶段又划分为三个具体的方面——抽象的法、道德、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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